鄂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嚴格控制 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的通告
為保證廣大中、高考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現就中、高考期間(6月1日—6月22日)噪聲污染控制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禁建筑施工單位在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考試期間,考點周圍400米范圍內禁止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
二、室內裝修、室外群眾性娛樂活動和其他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場所,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嚴禁影響考生學習與休息的環境噪聲污染行為的發生。
三、各娛樂場所、營業性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控制音響設備的音量;使用家電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居民區的各種加工點生產時排放的噪聲必須符合環境噪聲控制要求。
四、考試期間,機動車輛要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路段行駛,禁止在考場周圍鳴笛。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巡查,對違反本通告要求的單位或場所依法從嚴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歡迎廣大市民對環境噪聲污染行為進行監督。舉報電話:“12345”。
特此通告。
鄂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5月27日
來源 :鄂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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