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連云港市公安局、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聯合發布通告,就高考和中考備考和考試期間(6月1日至6月16日)噪聲污染控制提出相關要求。
為防治噪聲污染,保證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間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定,就高考和中考備考和考試期間(6月1日至6月16日)噪聲污染控制相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生產、施工噪聲排放必須控制在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內,嚴禁超標。
二、2025年6月6日18時至6月9日18時30分高考期間,6月13日18時至6月16日17時中考期間,全市暫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室內外施工作業(應急搶險除外)。在城市建成區外的建設項目且周邊100米范圍內無學校、居民區的,報當地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核準后,可以施工。
三、城市建成區周邊工業企業應當加強噪聲、異味管控,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周邊無明顯噪聲、異味。
四、禁止使用音響器材進行廣場舞、卡拉OK、晨晚練或打陀螺等造成噪聲,干擾考生學習、休息。
五、禁止文化娛樂場所、室內外裝修、餐飲業及其他商業活動邊界噪聲、振動超過規定標準,干擾考生學習、休息。
六、嚴格控制機動車輛鳴笛噪聲,禁止在學校、居民住宅區周邊的道路進行“飆車炸街”等產生交通噪聲污染行為。
七、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噪聲擾民的,將依法從嚴處罰。
通訊員 袁曉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凌飛
校對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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