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地打拼的勞動者,臨近退休時最關心的問題往往是:養老金到底該在哪兒領?是最后參保地,還是戶籍地?答案并非一成不變。今天咱們就來理清這個關乎切身利益的關鍵問題。
一、退休地確定的四大核心規則
根據國家統一政策,養老金領取地遵循“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后計算”的原則,具體分四種情況:
注:臨時賬戶指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時,在非戶籍地首次參保建立的賬戶(此類賬戶所在地不可作為待遇領取地)。
二、真實案例揭示“臨時賬戶”的關鍵影響
假設三位廣東戶籍的勞動者,退休地選擇截然不同:
王女士(山東繳費11年→41歲在北京建立臨時賬戶并繳費14年)
→ 因北京賬戶為臨時賬戶,退休地回溯至山東(上一個滿10年地)。
張先生(49歲未滿50周歲時在北京參保,繳費滿11年)
→ 賬戶性質為一般賬戶,在北京退休。
劉先生(湖北、山東、北京多地工作,各地繳費均不滿10年)
→只能回廣東戶籍地領取養老金。
可見,首次參保年齡直接決定賬戶性質,進而影響退休地歸屬。即使在某地繳費多年,若屬臨時賬戶,仍可能“竹籃打水”。
三、這些細節關乎你的養老金權益
1.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無論中斷或跨省流動,只要繳過養老保險,年限都累計計算。例如:山東繳5年+北京繳3年=總計8年繳費年限,“長繳多得”原則始終有效。
2.退休當月仍需繳費
辦理退休手續的當月,因仍屬在職身份,單位必須繳納社保,否則可能影響待遇申領。
3.年齡認定以檔案為準
若身份證與檔案出生時間不一致,以檔案最早記載時間為準。提前核對檔案可避免延誤退休。
四、給跨省工作者的實用建議
1.及時確認賬戶性質
男性滿50歲、女性滿40歲后跨省就業,務必向社保機構核實賬戶類型(一般賬戶/臨時賬戶)。
2.規劃長期參保地
若希望在非戶籍地退休,需確保在該地首次參保時未達年齡門檻,且累計繳費滿10年。
3.歸集繳費記錄
臨退休前可登錄社保平臺(此處規避推廣表述)查詢各地繳費年限,提前預判待遇領取地。
注意,人社部提醒,在省內跨地市流動就業時,退休人員的退休地、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則主要按各省相關規定執行,具體須以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為準。
政策依據: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
人社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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