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提到美國的話題,總有人抬杠說:美國只有兩百多年歷史,哪有什么文明!
事實真的如此嗎?
今天,就根據美國文明史博士錢滿素,在《美國文明觀察》中的觀點,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翻開這套書不難發現:
說美國只有兩百多年歷史,并不算錯,但這只是從政治角度來說的;如果從文化角度來看,美國開始于殖民時期,算起來已有四百多年了;如果從信仰角度來看,那就更為久遠,可以追溯到三四千年前的耶路撒冷。
所以答案很簡單:美國不僅有文明,這種文明的根基還非常久遠。美國正是在這種久遠的根基上,演化出了現在世界上最年輕的文明。
▲錢滿素老師(哈佛大學美國文明史博士)
錢滿素博士認為,美國文明適應了北美大陸的自然地理環境,同時在潛移默化中,形成了獨特的風俗習慣、行為模式和思想方式,這些就是最初的文明基因。
她在《美國文明觀察》中,總結了美國文明的四大基因。這四大基因決定了美國后來的價值觀念、社會制度和經濟發展,并將持續影響美國的未來。它們分別是:
清教徒“約”的概念
清教徒有三種“約”:恩典之約、教會之約、政府之約,分別解決人與上帝、人與教會、人與他人之間的關系。《五月花號公約》以及后來的數百個公約,都因此而來。
清教徒非常認真地按照他們理解的上帝的話來行事,唯恐違約,受上帝嚴懲。他們創建了“約”的傳統,也創建了守約的傳統。直至今日,美國人對立約仍然很認真。
自治與法治
自治與法治是美國的兩大特色,它們都是從“約”的概念衍生而來,自治源自教會的自治,法治源自教會守約的傳統。
美國各州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條件是不與合眾國憲法相違背。所以美國有的州有死刑,有的沒有。聯邦主要統管國防、外交、州際事務,地方政務均由當地人民自理,美國人習慣自己處理自己的事。
美國聯邦憲法就是個約,是全體國民立的約。美國政府是憲法產生的,所以政府自己不能修憲,總統不行,國會不行,最高法院也不行。修憲必須由專門的制憲會議,或各州議會來做,這才符合權力授受的邏輯關系。
政教分離的原則
政教分離的原則在美國立國后正式確定,但這一國策其實也發端于殖民時期。其深層原因是,基Du教將人的生活分為屬靈的和屬世的兩個國度,耶穌也說過,“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這條原則旨在保護信仰自由,政府應該退出信仰領域,不得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盡管大部分美國人自稱信教,但美國確實沒有國教,所有的宗教場所都是由信徒自己籌款維持的。這對匯聚世界各大宗教的美國而言至關重要,避免了中世紀或者印巴之間那種宗教戰爭。
“重效用輕理論”的思維傳統
美國從建國之初就是一個世俗國家,宗教不再進入政治領域。重效用輕理論的實用主義,成為唯一的美國本土哲學。解決問題是他們的出發點,也是目的地。對待理論,他們完全依據實際效用來評判和使用,從來不受理論束縛。
美國歷史上很少出現理論之爭,一是因為憲法允許不同觀點的存在,人們坦然處之,二是美國人根本不那么關心理論,他們更看重的是法律,是效用,是實際問題。正是這種務實的態度,讓美國一步一個腳印地發展起來,除了南北戰爭,再沒發生過太大的波折。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