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交警:負全責!
“紅燈停,綠燈行”
這是深入人心的交通規則
但偏偏有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
無視交通法規隨意通行
一旦事故發生
不僅將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險境
還要承擔責任
事故詳情
近日,郭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省道227線由北向南行駛至高平市晉煤天源門口未按交通信號燈通行,與王某駕駛的正常左轉彎小型汽車相撞,造成郭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事故認定
經調查,高平交警大隊下達事故責任認定:郭某駕駛二輪電動車闖紅燈,未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王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騎乘電動自行車
上路行駛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以下這幾點千萬不能忘
安全提示
01
不闖紅燈
電動自行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02
各行其道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03
按規定行駛
很多騎車人圖省事,經常逆向行駛,有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為圖方便,不愿繞行,給順行車輛帶來很多麻煩,也增加了安全隱患。
04
出路口時要觀望
在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不觀察路口兩側來車,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05
安全騎行
駕駛電動自行車時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撐傘、接打手機等行為會導致騎車人分心駕駛,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騎車人難以及時發現并處置,從而引發事故。
06
警惕安全風險
電動自行車應當與大型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行車時不要與大車并行,更不能搶行,路口等候時,通常至少應當與大型車輛保持2米以上的距離。此外,一定要牢記,電動自行車一定要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晉城交警溫馨提示
車輛行至路口時一定要注意觀察
不闖紅燈、不逆行、不爭道搶行
寧等三分,不搶一秒
綠燈有無數次
生命只有一次
切莫
搶了時間 !丟了安全!
同時一定要佩戴好安全頭盔!
商務合作 0356-8981555
來源:晉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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