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
長春將發放200萬元消費券
長春市“置惠煥新 暢行無憂”
二手車促消費活動公告
為全面落實國家提振消費政策部署,助力推動汽車以舊換新工作,促進二手車規范交易,惠及二手車消費者,長春市計劃投入資金200萬元開展“消費券”形式的二手車促消費活動,公告如下。
一、活動名稱
長春市“置惠煥新 暢行無憂”二手車促消費活動
二、活動時間
2025年6月6日—6月13日(以消費者購車發票時間為準)期間如申報的資金已經達到活動資金上限,則消費券活動同步結束,其它由商家組織的促銷活動在此時間段內仍有效。
三、啟動儀式地點
東部車城名車廣場
四、消費券申領條件
1.活動僅面向個人消費者。
2.本活動所指的二手車,特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含新能源車、混合動力車),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掛車和摩托車,不包括營運貨車、工程車、客車、特種車等生產經營用車。
3.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二手車銷售企業,購買價格10萬元及以上小型、微型乘用車(含新能源車、混合動力車),按照本公告要求上傳本人身份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付款交易憑證、車輛登記證書等,符合條件并通過審核后可獲得消費券紅包。
4.申請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日期為準,發票日期需在 2025年6月6日-6月13日之間(含6日、13日)。申請名額先到先得,以消費者提交合格的申報材料時間為序,資金用完活動即止。
5.落籍地域不限制。
五、消費券標準
消費券以“云閃付APP”紅包的形式發放,按購車發票金額分為兩檔,購車價格10萬(含)—20萬元補貼2000元;購車價格20萬元(含)以上補貼3000元。
六、消費券申領方式
1.消費者申報
(1)消費者在手機等電子設備上下載“云閃付APP”并使用購車者本人手機號碼、身份信息完成注冊。
(2)進入“云閃付APP”首頁,搜索小程序“吉林省汽車補貼”。
(3)選擇長春市“置惠煥新 暢行無憂”二手車促消費活動,進入后點擊“授權登錄”,同意授權申請。
(4)按照提示準確、清晰上傳以下材料:
①身份證
②付款交易憑證(非現金收據)
③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④二手車購車合同
⑤機動車登記證書(綠本全部內容)
2.審核時間
審核發放時間30個工作日。
3.消費券領取
①在審核通過后,“云閃付APP”會顯示“復審通過”,消費券按批次發放至消費者本人“云閃付APP”紅包內并有短信通知。
②消費者收到消費券到賬短信通知后,可查詢本人“云閃付APP”-“我的”- “紅包”- “專享紅包”。
七、活動規則
(一)消費者上傳的二手車購車相關資料(均以活動期間首次開具的證明為準),購車憑證日期需在活動期間內,不符合要求均取消領取消費券資格。為避免違規操作行為,購車資料首次上傳后,完成審核前不可修改。
(二)參與活動需要在云閃付綁定銀行卡,且已完成實名認證。每位消費者活動期間只可申領其名下一輛汽車的消費券紅包(同一設備、同一注冊手機號、同一身份證號或者同一APP賬號等任一條件,均視為同一用戶,用戶需使用本人的電子設備、APP賬號親自申報)。
(三)如因上傳圖片不清晰、資料上傳不全等原因,云閃付平臺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請人可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補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視為放棄資格。消費者出現申報汽車消費券金額錯誤或未按要求上傳資料導致資格取消的情況,由消費者自行承擔。
(四)活動期間,企業和消費者若出現違規操作行為,一經核實,將直接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
(五)不符合活動規則的資料將被取消,不能再次提交申請。
(六)活動期間,同一車輛不可進行再次交易,一經發現直接取消領取消費券資格;一臺購車手續僅可申領一次相應金額消費券。
(七)如因個人材料原因導致審核未通過且遇名額使用完畢的情況,相應名額將不予保留;如消費者上傳虛假材料占用名額(例如為搶占名額上傳其他人的證件材料),將取消參與資格。
(八)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費券活動出現變更或調整,以政府部門相關公告為準。
(九)為符合政府財政資金審計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門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圍內收集消費詳情(包括:交易時間、交易金額、核銷金額、核銷類型、交易商家等信息),以便進行檢查與核實。
(十)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消費者出現(如刷單、套現等)作弊違規行為,將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并收回已得消費券。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
請廣大消費者配合商家共同維護好現場秩序。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長春市商務局所有。
長春市商務局
2025年06月05日
附件:
附件1云閃付紅包說明.docx
附件2參與活動企業名單.docx
來源: 長春市商務局網站
編輯:劉星彤 審校:王偉光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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