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廣州6月5日電 (方偉彬 曾潔赟 董廣緒)“6·5”世界環境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天發布一批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典型案例。
這批涵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執行及生態環境源頭治理等類型,涉及環境污染防治、碳市場交易秩序維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生態修復、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等環境資源保護前沿問題,為類案糾紛的處理提供參考。
通報稱,此次共發布10個案例。在周某等11人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中,周某與經營廣州某花鳥市場店鋪的謝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達成合謀,由周某負責從雷州市某鎮、徐聞縣某鄉聯系當地村民黃某等2人收購石珊瑚碎枝,交由李某等4人駕車運至廣州給謝某,謝某向周某支付貨款、向李某支付運輸費用。后謝某負責銷售石珊瑚碎枝,并安排店鋪雇員劉某等3人負責分揀、包裝、送貨事宜。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謝某以及黃某等2人、李某等4人明知石珊瑚碎枝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制品,仍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其行為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通報稱,在易某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案中,易某駕車經口岸進境,未向海關申報,海關關員從該車天窗與遮陽板間隙及扶手箱下改裝的暗格內查獲疑似紅耳彩龜等龜類動物一批,易某不能出具有效的檢疫審批證明。經鑒定,上述涉案動物中的1760只紅耳彩龜(又稱巴西龜)為外來入侵物種,參考總價為8.8萬元人民幣。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易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罪。易某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預繳罰金,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據悉,本案為刑事司法防治外來入侵物種的全國首案,入選“人民法院案例庫”,為打擊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犯罪工作積累了有益的法治經驗,填補了相關裁判規則空白,切實增強了法律的剛性和權威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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