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
食以安為先
食品安全容不得半點馬虎
但不法商家利欲熏心
枉顧他人生命健康
將“魔爪”伸向保健品
近日,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被告人王某某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明知某保健品中可能含有危害人體健康成分的情況下,仍在其經營的保健品店內銷售該保健品并從中獲利,導致二被害人食用后出現頭痛、心臟不舒服等癥狀。案發后,經鑒定,其售賣的保健品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屬于有毒、有害的食品。公訴機關提請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對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庭審期間,公訴機關依次呈示證據材料,被告人針對證據發表質證意見。在審判長的嚴格把控下,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焦點展開充分辯論,各抒己見。最后,被告人依法進行最后陳述。整場庭審遵循法定程序有序推進,節奏緊湊、重點突出,展現出良好的司法效率與專業水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被告人在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在《包頭日報》或包頭廣播電視臺等市級以上媒體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法官說法
西地那非是一種血管擴張劑,俗稱“偉哥”,作為一種處方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過量服用可能引發心腦血管方面的嚴重疾患,會帶來頭痛、潮紅、消化不良、鼻塞及視覺異常等不良反應。此外,西地那非與硝酸甘油等硝酸酯類藥物一起使用,會導致血壓急劇下降,嚴重時可能危及生命。
在此告誡廣大經營者要自覺遵守法律規定,恪守商業道德,在采購保健食品時,對產品質量合格憑證進行嚴格把關。任何企圖通過銷售問題產品獲利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也希望消費者能夠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對各類營銷話術保持理性判斷,避免落入虛假宣傳的陷阱。無論購買何種產品,都要選擇正規銷售渠道,確保商品質量安全。若發現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要敢于、善于向相關部門舉報,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來源:包頭九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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