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香港會展中心,人聲鼎沸。60個國家、20個國際組織代表齊聚一堂,不是為開會拍照,而是為簽一個寫滿漢字的文件——《國際調解院公約》。
這場由中國發起、由中國推動、由中國主場落地的全球性組織,正式成立,連總部都定在了香港。回望過去幾十年,中國參與全球事務多,設計全球機制少。
這回不同,這回是咱們親手起草、親自推動、現場定錘的全球新組織。不是湊熱鬧,是動真格,是要在全球治理的棋盤上,落下一子,掀一盤新局。
后臺穩,組織才站得住
2022年,中國提出設立“國際調解院”倡議,這不是開玩笑。主張明確、節奏穩健,先是聯合近20個國家集體提出倡議,再到次年2023年2月設立籌備辦公室,地點在香港,全程一氣呵成,沒有拖泥帶水。
動機很清楚:眼下世界不太平,聯合國仲裁機制告急,國際糾紛只增不減,裁判席排得滿滿當當。打官司的多,調解的少。
中國一出手,目標就很實在:給這個全球爭端處理系統加一個新分支,一個高效、低成本、以和平談判為原則的調解組織。
這事要真落地,得有人支持。60個國家響應、20個國際組織到場簽字,說明這不是一廂情愿,而是共同訴求。這種響應背后,是中國這幾年在全球事務中逐步累積起的“制度信用”。不是靠錢砸出來的,而是靠實事辦出來的。
調解院總部選在香港,算得上一步妙棋。香港有普通法體系,這在國際法律界里,是“通用語法”;香港有國際法律人才,這些年調解經驗堆得厚;還有“一國兩制”制度紅利,既能保證法律獨立性,又能讓外方放心接受。這不是誰說了算,是系統條件成熟使然。
再說了,設立總部之前,還有一個關鍵動作:2024年10月簽署《總部協議》,確定機構法律地位與運作模式。這一步相當于給這個組織“落戶口”。沒有這一步,一切都是空中樓閣。現在,“戶口有了、房子有了、居民也來了”,該干活了。
這回中國不當“嘉賓”,而是“房東”。規則的制定、機制的設計、流程的建設,每一步都有中國的筆跡。這種位置,不是表象,是結構性躍升。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是外交場上的“作秀”,而是實實在在落地運行的常設機構。跟以往某些“意向性聯盟”不同,調解院有公約、有總部、有機制、有運作細節。人到、章有、事起,一樣不差。
調解院的成立過程,就是中國主動推進全球制度變革的縮影。既能設想規則,也能主導實施,還能找到共識,穩步推進。
這事做成了,下一步,更多國家就會開始參考這種“調解+制度”模型,在其他領域再落一盤。
舊系統吃緊,新機制上桌
世界大了,矛盾也多了。無論是中東還是東非,還是亞太,每年沖突報告一摞一摞。聯合國也好,世界銀行也好,忙不過來了。機制也用舊了、訴訟也審慢了。誰來解這局?靠的就是這種“輕機制、重效率”的調解模式。
調解是什么?一張桌子,兩杯茶,三方坐下,先不談立場,只講結果。節省70%以上的時間和費用,避免仲裁那種你輸我贏的對抗模式。誰愿意天天進法院?調解提供的是一個“不撕破臉”的辦法,一個“還能談”的退路。
2024年5月30日這場簽約現場不是形式,是共識集中展示。60國代表齊聚香港,不為爭論而是為落子。這說明他們清楚,國際爭端并非都要靠強制解決,用調解方式處理貿易摩擦、投資沖突、雙邊糾紛,是個可行新路徑。
從參與國構成上看,不僅有東南亞、非洲國家,也有拉丁美洲、歐洲新興市場國家。他們的共同點是什么?都曾在傳統國際爭端處理體系中吃過虧——流程長、費用高、說話輕。現在,有了個“平起平坐”的平臺,還能共建規則,這是機會。
調解機制的最大優勢之一,是能體現出“過程主權”。什么叫過程主權?就是調解雙方不受他人裁定,不受外部制度壓制,自主決定談判節奏與內容。這對曾經頻繁被“大國主導規則”的國家來說,是個真正的突破。
再說制度設計,國際調解院明確采用“非強制性、非對抗性”原則。調解協議需要雙方自愿接受,調解結果需達成共識,不以強制裁定為目標。這背后正體現了中國在處理矛盾時一貫的價值邏輯——求同存異、和平共處、協商優先。
而這種機制,也恰恰對癥下藥。現有WTO爭端解決機制終止,ICSID和國際法院仲裁機構常常因程序拖沓或政治因素陷入僵局。在這種背景下,調解院提供了第三條路,而且是“多邊認可+程序清晰+操作落地”的那種。
調解模式一旦運行順暢,必然推動全球治理結構朝著更加“多極化+去中心化”演進。正如簽字時多國代表所表達的——他們看到的不是新組織,而是新的合作可能。
從響應者變設計者,中國給世界上了新課
這場“簽字潮”背后,最不該忽略的一點是:中國終于從全球治理的“配合者”身份中走了出來,轉向機制“建設者”甚至是“設計師”。這是思維范式的轉變。
回頭看聯合國體制,中國始終是“骨干成員”,但規則多由他人定。如今自己主導國際調解院,還把總部設在自己家門口,這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影響力提升”,而是治理理念落地。
中國的治理理念是什么?不是零和博弈,不是機制出口,而是構建共贏平臺。國際調解院的設計從一開始就回避“權力集中”問題,強調共建、共商、共治。每一個機制節點都寫明成員平等、流程透明、裁決非強制,這就避開了“誰主導誰得利”的西式邏輯。
更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在機制設計中做到了“中西合參”。選擇香港為總部,一方面利用其普通法體系便利全球接受度;另一方面,一國兩制保障制度獨立運行,還能吸引國際法律人才落戶。這種“借制度之力促機制落地”的方式,世界上目前只有中國能做。
調解院公約也細致得不像是“初次辦事”。從成員加入方式到程序設定,從機構組成到經費來源,從糾紛范圍到執行形式,全程制度化,無一疏漏。你可以不加入,但你不能無視。你可以不簽字,但你必須了解。這就是一個制度成熟度足夠高的組織。
未來,這個組織將與聯合國、WTO、APEC等機構形成“分工協同”關系,為全球治理提供“柔性選項”。當硬性機構處理不了問題,調解院就能出來“緩沖”,起到“壓力閥”的功能。
而香港,這座曾被視為商業中心的城市,如今也添了一個新的角色:全球法律調解樞紐。這意味著香港的定位進一步拓展,中國制度的“國際接口”功能進一步加強,治理出口能力再上臺階。
中國發起、世界響應,機制落地、制度成型,調解院這一整盤棋還剛剛開始走。但這一次,中國不再觀望,也不再等待,而是在自己擅長的領域率先出牌,提前布局。這不是戰術靈活,是戰略升級。
參考資料:
60個國家積極響應中方建立新國際組織,總部設在中國香港.秒訊.2025-05-29.
聯合國成立80年 | 常啟德:中國為聯合國未來發展注入希望之光.中國網.2025-06-01.
國際調解院為維護世界公平正義提供新的公共產品.中國網.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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