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本為舊時典籍名稱,變成高等學校的稱謂,則是晚清時候的事。清代沿襲封建社會的科舉制度,培養知識分子以“入仕”為主要目的。從府、州、縣選拔生員(又分附生、增生、廩生,俗稱秀才)開始,進而通過考試等方式擇其優異者,升入京師的國子監讀書,稱為貢生(清代的貢生有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和例貢等五種,號稱“五貢”)。
在清代,選拔人才的考試為“三級四試”。州、府選拔生員的考試為院試,考中者即走上了仕途的起點,地位也比普通百姓高一些,如見了知縣不用下跪,官府也不能隨便動以刑罰;每三年在省城貢院(專門的考場)舉行鄉試,被錄取者成為“舉人”,即擁有做官的資格;最高級的考試是在京城舉行的會試和殿試,參加者必須為舉人,通過考試選拔進士。歷史上,吉林城雖為省城,但長期沒有貢院,考生要跋山涉水到盛京參加考試,直到清同治七年后,吉林城才有了貢院。
在吉林市新興園史話博物館中,展示一幅手繪于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的《吉林城八門圖》,其中在城內東南側,自西向東標有學、圣人廟、文昌宮、貢院。學即學宮,清代學童、生員每月朔望到此誦讀《訓飭士子文》、《圣諭廣訓》等;圣人廟即孔廟,為儒家圣殿;文昌宮是供奉文昌帝君的道教寺廟;貢院即考試場所。
十九世紀末,閉關鎖國的封建大門被打開,以“八股應試”的舊式科舉制度日益成為掣肘國家發展的障礙。隨著洋務運動的開展,以提倡自然科學為核心的西式新學日益盛行,催生了中國高等教育的萌芽。舊式書院之外,逐步出現了新式學堂。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1月,清廷進行了中央教育管理機構改革。清光緒三十一年,正式頒布詔書,宣告自自丙午(1906年)科開始,廢科舉,從學堂選取人才。七月二十八日,東三省總督趙爾巽接到清廷通電,吉林城停止科舉,推廣學堂。
在晚清時,吉林城除了設置普通的中學堂和小學堂外,還設置師范學堂、女子師范學堂、法政學堂、官立外國語學堂、講武堂、十旗武備學堂、陸軍小學堂、陸軍測繪學堂、巡警學堂、實業學堂等新式學堂。在當時吉林城還沒有一所像近代意義的綜合大學,吉林民眾接受高等教育,只能去關內,或者選擇留洋海外。
據民國版《永吉縣志》記載,吉林市歷史上最早的大學生出現在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這一年,張松齡等6名吉林學子遠赴日本求學,其中張松齡、孫樹棠、聶樹清、王樹聲所入宏文學院并非嚴格意義上的大學,而是一種大學預科學校。而楊策(民國時期任職北洋政府農工部)和何裕康(民國時期任職于省公署)所進入的法政大學雖未完全具備現代綜合性大學的規模和學科體系,但已具備高等學校的特征,因此二人當為吉林市歷史上最早的大學生。
從民國二年開始,在國內攻讀高校的吉林籍學生也不在少數。史載:民國二年(1913年)楊蔭霖入北平朝陽大學經濟系求學、楊汝霖入北平國立北京大學法律系求學,是有史可查的最早在國內高校求學的大學生。另外還有楊伊霖入北平國立法政專門學校求學,從時間和姓名上看,三人好像是一家的三兄弟。
在民國版《永吉縣志》中,留學生、大學生的名單是附在第十卷《選舉表》中進士、舉人名單之后的。出現這種情況最主要的原因是清廷規定:從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起,對回國留學生進行考試,最優者給予進士出身,優等及中等者給予舉人出身。如此一來,成為留學生即已取得入仕資格,至于國內大學畢業生,在清代很可能也比照這個制度執行。
進入民國后,民國教育部公布了《大學校令》、《專門學校令》等一系列政令,1913年2月,吉林官立法政學堂改為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學制預科1年,正科3年,其層級也被歸屬于“高等教育”范疇。但從學科設置及學校規模看,這所學校還只屬于專科學校。1929年8月法政學校并入新創立的吉林大學。自此,吉林市有了本地學子可以就讀的“真正意義上的綜合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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