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法院
關于深圳市中盛匯通事業發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賴薪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資金清退公告
被告深圳市中盛匯通事業發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賴薪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本院對刑事判決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后,依法推進資金清退工作,為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本院現對已歸集的涉案資金進行清退。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退時間
2025年6月10日啟動。
二、清退對象
恩施市人民法院(2021)鄂2801刑初343號刑事判決書確定的艾洪等653名集資參與人。
三、清退金額
本案未兌付總金額數為70388547.18元,本次可清退金額為13671200.2元,清退比例約為19.1%。兌付基數以恩施市人民法院(2021)鄂2801刑初343號刑事判決書確定的退賠金額為準,實際兌付金額為恩施市人民法院(2021)鄂2801刑初343號刑事判決書確定的退賠金額×本次清退比例19.1%。
四、清退方式
自6月10日起集資參與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本人銀行卡到恩施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305辦公室辦理領款手續。如本人不能到場可以委托他人攜帶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銀行卡號代為辦理。
五、特別提示
1.深圳市中盛匯通事業發展有限公司集資案涉及12個省38市63縣區75家分公司,地域廣、人員多,受損集資參與人要嚴防電話詐騙,司法機關不會提出轉賬、驗資、收費等要求。
2.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干擾資金清退工作、損害集資參與人合法權益的,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4.如有其他問題,可撥打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專線電話(0718-8020598)。
特此公告。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2025年6月6日
來源: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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