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俠女》
《聊齋志異·俠女》這個故事講述的是一位無名女子以血與劍為筆,于孤寂長夜中寫就的復仇傳奇,索性就稱之為俠女。
據說俠女本來生于官宦之家,她的父親官居司馬,但不知道怎么的,被仇人陷害,全家被誅殺,只有俠女背著母親逃了出來,但落入赤貧的境地。后遇到了顧生。顧生雖然也是窮苦人家,與老母相依為命,生計艱難。但對于同樣悲慘命運的俠女母女照顧有加,為了報答照顧之恩,俠女也以行動報恩——為顧母治病敷藥,為顧家操持家務。這孤女如寒月清輝般無聲地照拂著顧家,然而她飄忽的行蹤與眼中深藏的鋒芒,卻暗示著她絕非尋常女子。
顧生傾心于少女,但她始終如冰雪般難以靠近。直至一日,少女竟主動走入顧生房中,留下“情緣僅此一度”的告白,而后又決然離去。更令人驚異的是,數月后少女竟懷抱嬰兒歸來,將孩子托付顧母:“此乃君之骨血,亦是報恩之物。”當顧生擔憂其清譽,少女卻坦然道:“我本非俗世中人,無需為君執箕帚,況此身亦非君可長有!”
后來某一天,俠女突然手持一皮囊歸來,淡然道:“那禍患已除。”顧生啟囊視之,赫然一顆血淋淋的人頭!俠女卻從容將人頭焚化為灰燼——復仇之劍出鞘時,其鋒芒足以令鬼神震怖。
此時俠女才告訴顧生,自己隱忍三年,只為報殺父之仇。仇家之頭已在囊中,她將遠赴塞外完成最后使命。數月后,她托人送來仇敵首級與一紙訣別書:“大事已畢,心無掛礙。”從此人間杳無蹤影。
蒲松齡的《俠女》其實把自己化身了俠客,而完成了復仇,這背后其實寄托了蒲松齡的一種“圣君清官俠客”夢。
為什么老百姓愛做圣君清官的夢?
在一個專制社會中,權力是壟斷的,壟斷于君主。君主擁有一切權力,權大于法,不受任何法律和制度的制約、約束和監督。君主通過自上而下層層任命官吏的方式完成權力的行使和確定。而這種社會體制和官吏制度,呈現出了社會明顯的特征——封閉性、壟斷性和等級性。從而導致在全社會自上而下形成了一種權力至上的觀念。同時,也是官吏們權力來源于君主和上級,而不是人民。所以,官吏們首要考慮的是如何保住自身官職,而非如何保障百姓的權益。就如蒲松齡《聊齋志異·夢狼》中白甲所言:“黜陟之權,在上臺不在百姓。上臺喜,便是好官;愛百姓,何術能令上臺喜也。”
在以“人治”為背景的封建社會里,權力為法律的存在提供依據,法律只是維護權力的工具。
這種社會結構之下,官民階層,統治者和被統治者是涇渭分明的。社會統治也是充滿了高壓,強權,專制,老百姓沒有任何的權利,只有無盡的義務。所以當人民面對黑暗的封建專制社會,只能目光向上,只能寄希望于皇帝是個明君,遠離小人和弄臣,能夠明察秋毫,任用正直和廉潔的官員來管理社會,所以說對清官的頌揚、崇拜,愛做圣君清官夢,是希望官員們能夠為民造福。
在權力說了算的社會中,老百姓的權益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很容易被權力剝奪,所以老百姓往往在尋求保護時感到無力和無奈,當弱勢群體面對種種難題而無制度化手段解決時,就會渴望并崇拜清官。
更深層次的是,專制社會沒有任何的公平和正義,所以說清官崇拜也是一種老百姓對官吏奉公守法的期盼,是對社會正義的渴望,是法治公正的期許。專制社會中,“小小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是老百姓對法治腐敗的血淚控訴。官官相護,控告無門的現實與徇私枉法的貪官,尸位素餐的昏官的存在,使法治公正的實現困難重重。所以說,越是在吏治腐敗,苦難深重的時代,老百姓對清官的渴望和崇拜越是盛行。
其實,法治公正是一個帶有普遍意義的社會問題,也是民眾永久的理想。只要有社會不公,只要有權豪勢要,清官就會維護社會公正,維護含冤受屈的普通民眾,其鐵面無私、不畏權貴、執法如山的品質必會受到民眾的敬仰和崇拜。
那么,當一個社會中既無圣君也無清官的時候,該怎么辦呢?民眾還能期待什么?期待英雄,期待俠客,所以說這就是俠女的由來。當一個社會沒有任何盼頭的時候,老百姓就會期望俠客出來,救民于水火之中,維護社會秩序,甚至是自己化身為俠客。
本文參考文獻:
王玲、柳嘉惠.《聊齋志異》里的“清官法律文化”及其當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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