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公安局關于認領無主財物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規定,我局依法對浦公(刑偵)扣字[2017]00045扣押決定書扣押的241299.68元涉詐款項予以返還詐騙案件的受害人。因該款項系從犯罪嫌疑人羅某提供給詐騙團伙用于收取詐騙款、洗錢等犯罪活動使用的銀行卡中扣押的,我局經多方查證后,目前仍未查找到相關受害人及報案記錄。
現面向社會發布認領公告,若有相關受害人被騙后于2018年7月6日前將資金轉入涉案賬戶中國建設銀行:6217****4885吳*姍,請提供轉賬憑證及報案材料與我局聯系,我局查實后將依法返還,公告期滿無人認領的,將依法上繳國庫。
此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個月,即視為公告期滿。
聯系地址:福建省浦城縣公安局刑偵大隊
聯系方式:0599-2875161 聯系人:黃警官、劉警官
特此公告。
浦城縣公安局
2025年6月7日
來源 | 閩北日報
編審 | 華陽
終審 | 楊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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