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云南全面推行河湖長制38項重點工作著力建設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日前,《2025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要點》由省總河長令第11號印發實施,其中明確6個方面、38項重點工作,將著力建設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量力而行實施生態補水
省總河長令從壓實河湖長制責任、一體推進“三治一改善”保護高原湖泊、強化河湖保護專項工作、強化河湖庫岸線空間管控、強化幸福河湖建設、強化組織保障6個方面提出38項重點工作。在壓實河湖長制責任方面,提出要推動河湖長高效履職,強化部門協作聯動,深化跨界河湖聯防聯控,強化跨行政區域河湖管護工作,深化“河湖長+檢察長”“河湖長+警長”工作機制。用好涉河湖重大問題調查與處置機制,抓好涉河湖重大問題整改。
為一體推進“三治一改善”保護高原湖泊,全省要通過治污水、治農業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湖泊水生態、強化“兩線”“三區”空間管控、強化“9+1”法規施行,全力推進杞麓湖和異龍湖水質脫劣攻堅。明確要開展重點高原湖泊流域入湖河道、溝渠綜合整治。加快全省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完善污水收集處理體系。大力發展設施農業,推廣“三新”技術、高效節水灌溉、水肥一體化,持續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完善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體系,推進農村有機生活垃圾等資源化處理利用。健全水質水量監測預警體系,量力而行實施生態補水。要出臺重點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條例,深入推進重點高原湖泊保護條例施行。高質量編制重點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十五五”規劃。
加強涉河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
在強化河湖保護專項工作方面,要加強黑臭水體整治,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攻堅戰,2025年基本消除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加強入河排污口規范化管理,確保入河水質達標。推進《云南省濕地保護條例》修訂工作,做好重要濕地申報,開展國家(國際)重要濕地保護修復。要完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協調落實赤水河流域跨省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持續深化珠江流域5州(市)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實行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監管調度重點河湖生態流量,強化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推進工業、農業、生活節水。加強地下水管理,開展重點高原湖泊流域違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完成新一輪地下水禁、限采區劃定工作。
為強化河湖庫岸線空間管控,將著力整治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持續清理侵占水庫庫容突出問題,探索建立河湖庫網箱養殖涉水管理長效機制。啟動河湖岸線保護和利用規劃中期評估,推進重點跨行政區河流岸線規劃修編。加強涉河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深入推進河湖庫“清四亂”。開展鄉村河湖管護攻堅行動,建立健全鄉村河湖管理保護長效機制。嚴格采砂許可,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加強河道采砂數字化、智能化監管。
在強化幸福河湖建設方面,制定《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2025—2030年)》,規范有序推進幸福河湖建設,并實行名錄管理,將符合標準的河湖納入全省幸福河湖名錄。探索建立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展河湖庫一體化監測感知體系建設,提升河湖數字化、智能化監管能力。(記者 杜仲瑩)
(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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