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6月8日訊(記者 陳俊蘭)一場現場檢查,三方機構同收罰單,在嚴把入口關背景下,一案多罰的節奏清晰可見。
6月6日,深交所接連公布5張罰單,事涉輝芒微IPO項目,發行人、保薦機構、保代、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會計師同時被罰。
具體處罰情況為:
中信證券因擔任輝芒微IPO項目保薦人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深交所決定對中信證券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對保薦代表人陳禹達、王彬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因一違規行為被予以書面警示,簽字會計師何晶晶、景奕博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發行人輝芒微、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許如柏財務總監李勇剛未能保證發行人上市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被深交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時間回溯到2023年5月25日,輝芒微的創業板IPO申請獲深交所受理。在經歷2輪問詢后,公司于2024年1月5日選擇主動撤單。撤回IPO申請一年多后,交易所罰單接踵而至,揭開了輝芒微過往“帶病闖關”的多起違規情形。
現場檢查發現三大違規,中介機構履職不到位
根據罰單表述,保薦機構、保代、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會計師存在以下三點違規情形。
一是未充分核查發行人經銷收入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發行人未充分披露經銷收入內部控制存在的不規范情形,信用政策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主要包括經銷商信用政策實際執行情況與披露情況不符,部分經銷收入原始單據存在缺陷,以及補簽2020年、2021年部分與收入確認相關的框架合同、訂單、送貨單、對賬單等重要支持性文件原件等情形。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未對發行人上述異常情形予以關注,未按照《發行類第5號》的要求充分核查,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
二是對發行人及其關聯方資金流水核查不到位。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未保持應有的職業審慎,未按照《發行類第5號》的核查要求對發行人與主要供應商及關聯方之間的異常大額資金流水、最終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獲取的核查證據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結論,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
三是未對發行人生產周期披露的準確性予以充分關注并審慎核查。發行人存在部分產品的生產周期遠超上述周期的情形,與披露情況不符,影響本所對發行人庫齡計算準確性以及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充分性的審核判斷。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未充分關注發行人上述異常情形,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
保薦機構、保代一同被交易所警示,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簽字會計師也未能幸免。此外,深交所還要求中信證券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20個交易日內提交經保薦業務負責人、質控負責人、內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的書面整改報告。
兩次被抽中現場檢查,兩次撤回IPO申請
據悉,輝芒微的IPO之路可謂一波三折。公司曾兩度沖擊上市。
2021年12月提交科創板IPO申請,但于2022年1月7日被抽中現場檢查,隨即在同月21日迅速撤回申請文件。
隨后,輝芒微轉道創業板,上市申請于2023年5月25日獲深交所受理。然而,公司再次被抽中現場檢查,最終,在2024年1月5日,因發行人與保薦人中信證券共同申請撤回文件,深交所終止審核。
值得注意的是,其創業板上市進程從受理到撤回僅歷時約8個月。期間,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對公司進行了兩輪審核問詢。第二輪問詢的核心關注點集中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業務模式的合理性、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雖然公司提交了回復,但部分內容的解釋及核查工作或未能完全獲得監管認可。在提交第二輪問詢回復僅一個月后,輝芒微便主動撤回了申請。
業內觀點認為,現場檢查與督導通常是監管在書面審核發現疑點或發行人、保薦機構配合度存疑時采取的關鍵手段。很顯然,現場督導對于存在瑕疵的公司極具“殺傷力”。
現場督導作為IPO審核的一大利器,交易所一直持重視態度。針對一查就撤,今年4月,深交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2025年修訂)》。其中提到,要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充分發揮現場督導把關作用,持續健全書面審核和現場督導相結合的審核把關機制,把防范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擺在發行審核更加突出的位置;壓嚴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明確現場核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前五個月投行罰單38張
易董數據顯示,今年前五個月,各級證監部門共開出罰單126張,其中38張涉及投行業務違規,僅5月以來,就有7張罰單指向投行業務。值得注意的是,這7張罰單中有5張的違規事實,是由證監會直接檢查發現的,國泰君安證券、海通證券、中航證券、五礦證券等機構因此受到處罰。
具體來看,5月23日,國泰海通證券收到了更名以來首份投行罰單。罰單顯示,證監會現場檢查發現國泰海通證券在保薦中鼎恒盛在創業板IPO的過程中存在未充分關注發行人重大內部控制缺陷等五大問題,為此,深交所對兩位保代給予六個月內不接受其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處分;對國泰海通證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同日內,收到罰單的還有中航證券。罰單提到,中航證券在擔任泛源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項目保薦人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保薦機構即保代被深交所予以處罰。罰單提到交易所現場督導時發現發行人存在存貨管理相關內部控制不規范情形、研發相關內部控制不規范等四大違規情形,但保薦人未對此充分關注,相關核查工作不到位。
5月16日,深交所披露兩張罰單,五礦證券及兩名保薦人在保薦凝固力IPO上市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情形,如對發行人發出商品相關事項核查不到位、收入確認及相關內部控制情況核查不到位、研發相關內部控制核查不到位等六大問題。五礦證券未按照《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等規定進行核查,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五礦證券及相關保代一同受到了監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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