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旨在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穩崗位、促就業功能,助力全省經濟發展和就業形勢穩定。此次政策延續實施了穩崗返還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并對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出明確要求,執行期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在穩崗返還政策方面,參保企業需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同時滿足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的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返還標準根據企業規模有所不同,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歷年欠費及滯納金)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則按60%返還。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發放流程上,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將通過“免申即享”模式,盡快完成數據比對,主動告知符合條件的企業并核對確認信息,經公示后精準發放。
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則針對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其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省內技能等級評價機構頒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可按標準申領補貼。補貼標準為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補貼。若取得《2025年甘肅省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指導目錄》發布的職業(工種)相關技能人員證書,還可在此基礎上增加2次補貼次數。申領人可通過甘肅人社公共服務平臺或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社保經辦機構將嚴格審核申領人信息。
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方面,各地將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等待遇發放工作,并為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同時,鼓勵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享受待遇。但已進行靈活就業人員登記并領取社保補貼人員,將不再發放失業保險金。(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本文來源:觀瀾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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