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京的章女士去當地一家游樂園時被拒,理由是該園區(qū)要求60周歲及以上的游客,需要至少1名監(jiān)護人購票陪同入園,章女士對該規(guī)定表示不滿,游客們對此也看法不一。老人進游樂園為何會有年齡限制呢?這樣的規(guī)定是否合理?
其實,放眼全國,類似規(guī)定并不鮮見,天津歡樂谷、瑪雅海灘水公園等場所均在入園須知中明確要求“身高1.5米以下的兒童及60周歲以上老人須由具有安全監(jiān)護能力的購票成人陪同”。
站在經營者的角度,游樂園的擔憂不無現(xiàn)實基礎。園內復雜的游樂環(huán)境確實對老年人存在潛在風險。在株洲某海洋球樂園,一位看護孫子的何奶奶因池內海綿墊小塊缺失,不慎踩在海洋球上滑倒骨折,最終引發(fā)了一場健康權糾紛。
更令人警醒的案例發(fā)生在揭陽某景區(qū),一位64歲老人在準備登上“探險船”項目時,不慎踏空階梯摔成十級傷殘。法院審理認為,景區(qū)作為經營管理者,在老人游玩高風險項目時未盡到合理提示、告知義務。
這些案例背后,是游樂園對事故責任的深切憂慮,萬一老人摔傷致殘,無不凸顯了老年游客在復雜環(huán)境中面臨的特殊風險。
從法律視角審視,經營自主權不能成為不合理限制消費者權利的擋箭牌。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區(qū)管理辦公室明確表示“經營主體擁有自主規(guī)定的權利,并未違反相關規(guī)定”。然而,當這種自主權與消費者平等權沖突時,便需要更精細的平衡。
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等19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支持老年人社會參與 推動實現(xiàn)老有所為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提升旅游服務設施適老化水平,鼓勵開發(fā)旅居養(yǎng)老、‘家庭同游’等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服務產品”,簡單的“拒老”政策顯然與這一精神背道而馳。
倫理層面的考量同樣重要,截至2024年末,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3.1億,占總人口的22%。“十四五”末,我國出游率較高、旅游消費較多的低齡銀發(fā)人群將超過1億人。在老齡化加速的當下,銀發(fā)旅游已成為文旅消費的新藍海,這些“有錢有閑”的老年人,正成為旅游市場不可忽視的力量。如此龐大的群體,不應被公共娛樂場所拒之門外。
游樂園的“拒老”規(guī)定背后,可能隱藏著經濟考量,通過強制陪護要求創(chuàng)造1+N的消費模式,一位老人出游,需多名親屬陪護,無形中增加了園方收入。這種商業(yè)策略雖在短期內可能提升收益,卻可能失去老年游客的長期信任與好感。
破解這一困境,需要的是精細化管理替代簡單化設限,與其固守僵化年齡門檻,不如探索更科學的解決方案。可參考其他行業(yè)做法,提供清晰的風險提示,由游客或其家人根據自身狀況簽署知情同意書,將選擇權與責任歸屬明確化。這種尊重自主決定權的做法,既保障安全又維護尊嚴。
放眼未來,消除年齡偏見,代之以精準、靈活的安全管理,讓老年人也能在游樂園中享受歡樂時光,這扇門后,通往的是一個真正友好、包容的老齡化未來。
安全不應是拒絕的借口,而應成為創(chuàng)新的動力,當游樂園開始為老人提供智能報警燈桿、無障礙通道和緊急呼叫裝置時,3.1億中國老年人才能真正擁有“老有所樂”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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