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菲律賓特派記者 樊帆 王逸 伊文
據菲律賓《每日問詢者報》10日報道,經過數小時的審議,作為彈劾法庭的參議院于當天以 18 票贊成、5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將針對菲副總統莎拉的彈劾條款退回眾議院。這項由參議員卡耶塔諾提出的動議明確指出,退回這些條款并不等于駁回或終止該案件。
菲律賓網站Rappler 10日稱,參議院少數黨認為,將此案發回眾議院,相當于駁回針對莎拉的彈劾案。參議員德拉羅薩原本想駁回彈劾案,但他提出的動議并未得到同事們的積極響應,同事們表示,在沒有讓控辯雙方陳述理由的情況下,參議院就決定是否駁回此案為時過早。德拉羅薩最終同意參議員卡耶塔諾的修改建議,即將這些條款退回眾議院,直到眾議院可以證明其沒有違反憲法;第20屆國會眾議院可以表示,它仍然希望繼續進行彈劾審判。
有參議員稱:“駁回動議或發回重審動議都一樣。這實際上終止了彈劾程序。”Rappler稱,在訴訟中,發回重審意味著將案件發回原審理機構或其他機構進行進一步的審理和行動。菲法學教授塔馬塞認為此舉違憲,同時開創了一個糟糕的先例,即允許參議院將政治上棘手的彈劾案推給另一院,可能導致無休止的反復辯論。這不利于對彈劾條款的解讀和追究被彈劾官員的責任,也不利于追究參議院的責任。
《每日問詢者報》10日早些時候報道稱,菲參議長埃斯庫德羅9日宣誓就任彈劾法庭審判長,啟動對莎拉的彈劾程序。彈劾法庭本定于11日召開會議。莎拉的辦公室10日稱:“已準備好應對指控,并揭露這些指控的毫無根據。”
據報道,菲律賓眾議院2月正式對莎拉提出彈劾,對她的指控包括涉嫌濫用機密資金,以及對菲總統馬科斯、第一夫人麗莎等人發出死亡威脅等。當時,該彈劾申訴已轉交至參議院。按菲憲法規定,彈劾申訴移交至參議院后,參議院需組建彈劾法庭,對彈劾申訴進行審理,需要全體參議員中的2/3多數票通過,即2/3的參議員投票同意,彈劾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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