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中醫藥的普及和發展,各類中醫醫療廣告層出不窮。然而,一些夸大療效、虛假宣傳的廣告不僅誤導患者,更嚴重損害了中醫藥的聲譽。今天,政訊通·全國健康產業調研中心宣傳員針對于中醫醫療廣告有哪些規定,進行解讀。
《中醫藥法》首先明確了中醫醫療廣告的審批主體與流程,要求醫療機構發布廣告前,必須經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審查批準。這一規定將審批權集中于專業部門,能憑借中醫藥領域的專業知識,精準判斷廣告內容是否科學、合理,避免誤導性信息流入市場。
同時條款對廣告內容的合規性提出了要求,實際發布內容必須與審查批準內容一致,杜絕“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同時還需符合《廣告法》相關規定,嚴禁使用絕對化用語、保證治愈等違規表述。
中醫醫療廣告的規范管理,既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有力保護,也為中醫藥行業營造了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防止商業炒作損害中醫藥的科學性;還為正規中醫醫療機構創造了公平競爭的環境。唯有讓中醫醫療廣告回歸真實、科學,才能重塑公眾對中醫藥的信任,讓這一傳統醫學瑰寶煥發新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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