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一說起“八百里加急”,腦海里就會浮現一處一幅畫面,風塵仆仆的騎士一騎絕塵,沿途快速換馬換人。這種描寫確實沒錯,但并不是全部。今天,我們來解析一下,“八百里加急”究竟有多快?在任何地形都一樣的速度嗎?
我們先來看一個例子。
唐朝天寶年間,安祿山在范陽(今河北涿州)叛亂,附近州郡迅速向長安傳遞消息。從范陽到長安華清宮,距離是多少?驛道1500公里,用了多長時間?六天。相關證明資料為《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六》:“(安祿山反)六日,問至華清宮?!?
3000里路,用時6天,平均速度為每天500里。
這也符合唐朝關于信息傳遞的時間規定?!短屏洹肪投A速三等:步遞日200里、馬遞300里、急遞500里?!短坡墒枳h》又規定:延誤一日杖八十,誤軍情罪加三等,致戰敗者絞刑。宋朝的“金牌(金字牌)急腳遞”規定也是日行500里。沈括《夢溪筆談·卷十一》:“日行五百里,唯軍興用之?!?/p>
為什么規定為日行500里,而不是更快呢?
不是不想提速,而是做不到,馬力達不到。
經過訓練的純種賽馬在專門的賽道上,2.5公里的距離內可沖刺出60公里時速。但是,我們要注意到,實現這個速度需要三個因素:短距離,優質賽馬,專門的賽道。這就好比現代在專業場地進行車輛性能測試,不具備實際意義。
一般的馬單日行程大約約100公里,即200里,這是極限了。因此,古代的驛站采取換人換馬的方式,來加快速度。唐朝的驛馬為三十里一換,因為單馬疾馳30里,已經是極限?!洞笄鍟洹犯幸粍t有意思的規定:驛卒“驅馬超三十里致斃者,杖八十,賠馬價”。但是頻繁換馬換人又會耽誤時間。
就如今天的高速公路,也會因為山路、橋梁、隧道和天氣等因素限速。即使是“八百里加急”,也要綜合考慮官道是否平整,天氣是否合適(不是雨雪天),是否途徑河流(需要擺渡或者泅水而過)等因素,日行500里是緊急公文傳遞合適的標準了。
關于“八百里”加急,實則為日行五百里左右,在緊急的時候有可能會快一點,但600里應該是極限了。
西漢時期,趙充國攻打與匈奴聯合的羌族時,,從金城(今蘭州)到長安的軍報“七日而返”,往返約1400公里,平均每天為200公里,400里。
張居正改革驛站,對于北方邊境的軍情傳遞速度也規定為每日500里。
清康熙平定三番時,清軍的驛傳系統在華北跑出了600里極限,但在南方,連400里都不到。
驛道系統的傳信速度南北差距很大。
云貴、嶺南等地,驛道蜿蜒狹窄,山崖又多,稍不注意就會墜崖,驛馬完全無法飛奔。南方還有個不利條件,河流眾多,以古代的架橋技術,稍寬一點的河流都無法架橋,只能擺渡,這也嚴重影響了速度。
在南方,“八百里加急”能跑出400里就不錯了。
但南方有另外一種驛道,即水驛,用船傳遞信息。贛江、湘江、北江、東江等眾多河流都設有水驛。
(明朝廣東驛站圖,水驛很多)
水驛以船為主要交通工具,一個驛站管轄若干船戶和壯丁。比如,明朝時期,東江惠州段的水東驛有“站船4只;正戶4,貼戶28,站戶共計32”。
水驛也有“八百里加急”,使用龍舟一樣狹長的快船,10人劃槳飛速傳遞信息。但是人力劃槳遠遠跑不過驛馬,清朝的時候,武昌向長沙傳遞緊急公文,420公里水路,快船接力,也了5天才送達,折算速度每天才85公里,170里。
綜上所述,“八百里加急”只是一種形容緊急程度的說法,實際速度以每天600里為上限,一般為500里,南方地區還得減慢到400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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