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社會救助水平,根據《關于規范合理確定2025年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晉民函〔2025〕21號)要求,經市政府批準,從2025年7月1日起,調整我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等社會救助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各縣(市、區)城鄉低保標準均每人每月提高10元。標準提高后,全市城市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孝義825元,柳林755元,離石720元,臨縣、汾陽710元,文水、交城、嵐縣、方山、中陽、交口、興縣、石樓690元;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年:孝義8244元,柳林7404元,汾陽6984元,離石、文水、交城、嵐縣、方山、中陽、交口6744元,興縣、臨縣、石樓6588元。
二、提高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按照不低于低保標準提高的1.3倍統籌提高城鄉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各縣(市、區)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每人每年提高200元。提標后,城市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孝義13300元,柳林12200元,臨縣、汾陽、離石11700元,文水、交城、興縣、嵐縣、方山、中陽、交口、石樓11200元;農村特困人員分散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孝義11180元,柳林10080元,汾陽9580元,離石、文水、交城、興縣、臨縣、嵐縣、方山、中陽、交口、石樓9270元。
三、集中供養城鄉特困人員護理標準
2025年起,最低工資標準由1980元/月調整至2150元/月,集中供養城鄉特困人員護理補貼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10%、25%、50%測算,由全自理2400元、半護理6000元、全護理11900元,提高至全自理2580元、半護理6450元、全護理12900元。
四、資金來源
此次提標,調整標準所需資金除上級補助外,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配套補齊。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調整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是市委、市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鞏固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效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民政、財政部門應提高思想認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全面落實提標工作。
(二)做好動態管理工作。各縣(市、區)要堅持穩中求進,將因低保標準調整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按規定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同步開展低收入家庭的調整認定工作,實施動態監測,確保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三)認真抓好政策宣傳。各縣(市、區)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宣傳工作,強化政策導向,及時讓困難群眾知曉這一惠民生、解民憂的政策舉措,同時還應從對象認定條件,審核審批程序,動態管理辦法等方面加大宣傳力度,讓廣大群眾進一步增加對低保政策的了解,促進低保制度公開、公正運行。
各縣民政、財政部門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切實加強協調配合,抓緊做好提標政策的落實。
呂梁市民政局 呂梁市財政局
2025年6月10日
來源:呂梁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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