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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0歲女童坐秋千墜河溺亡”事件,再次登上了熱搜。
據了解,當時,河道邊有個網紅秋千,很多人來拍照打卡。
小女孩看見后,很感興趣,也要去玩。
沒想到,意外發生了,小女孩沒抓緊繩索,被慣性甩入河中。
當被發現后,一位男子立即跳入水中施救,卻無濟于事。
可誰知,家屬在痛失愛女后,竟反手將救助男子告上法庭,索賠40萬。
網友頓時炸鍋,隨著更多細節曝光,惡心一幕出現了!
在某市,有一處頗受市民喜愛的濕地公園。
平日里,這里就是人們休閑散步的好去處。
而在周末和節假日中,公園內更是熱鬧非凡。
公園沿河而建,河畔的步道邊綠樹成蔭,不少人喜歡在這散步、遛彎。
開闊的草坪上,家長可以帶著孩子嬉戲玩耍。
尤其是河道旁邊,還有一個網紅秋千,更是吸引了不少游客。
2024年3月,潘女士(化名)帶著10歲的女兒小徐(化名)來到濕地公園游玩。
原因是小徐在家里,除了寫作業就一直在瘋狂的看電視。
正在發育期的孩子,對視力影響是很大的。
為了讓小徐出來呼吸一下新鮮空氣,看看綠色植物,就選擇了這處爆火的濕地公園。
一進公園,小徐就被熱鬧的氛圍感染,興奮不已。
當她看到河道邊的網紅秋千時,更是挪不開眼,滿心期待地想要去玩。
潘女士看到秋千的位置,剛開始是有點擔憂的。
因為這個秋千離河邊很近,膽小的人可能都不敢坐。
最重要的是,它其實很簡陋,不是那種一看就很結實的秋千。
一般人來到這個秋千這里,就是拍照打卡,基本上不會去蕩秋千。
但小徐是個很活潑又膽大的女孩,她看到秋千直接坐了上去,開始蕩。
而一邊的潘女士看到女兒大膽的樣子,也沒有阻止。
更離譜的是,她還走去一旁散步了,就留小徐在秋千那邊。
可能誰也沒料到,意外來的就是這么突然。
小徐正玩的開心,秋千也是越蕩越高。
結果,也不知道是不是小徐沒有沒有抓穩,也可能是秋千晃動的幅度比較大。
只見小徐突然失去了平衡,被秋千的慣性一下子甩了出去,“撲通” 一聲掉進了河里。
水面瞬間濺起水花,小徐在水中拼命掙扎,雙手不停地撲騰。
可是岸邊的人群和游客,都沒有看到這驚險的一幕,也沒有一個人施救。
直到10分鐘后,黃先生的出現讓事情出現轉機。
黃先生(化名)正好巡查到了河道的下游,他一眼看到了水面漂浮的小徐。
原本紅撲撲的小臉此刻已變得青紫,四肢無力地癱在水面上。
黃先生心頭一緊,顧不上脫掉衣服,立刻縱身跳入河中,奮力朝著小徐游去。
他一把將小徐攬入懷中,托著她快速向岸邊游。
好不容易將小徐拉上岸后,黃某某顧不上自己渾身濕透,顫抖著雙手趕緊撥打 120 急救電話,同時大聲呼喊周圍群眾幫忙。
很快,救護車呼嘯而至,將小徐緊急送往醫院。
醫院里,醫護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心肺復蘇、輸氧、注射藥物…
各種急救措施輪番上陣,醫生們爭分奪秒地與死神賽跑。
潘女士在急救室門外,坐立難安,焦急地踱步,淚水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轉,嘴里還喃喃自語。
可惜的是,悲劇還是發生了。
雖然醫生已經拼盡全力搶救,但是小徐還是因為溺水時間過長,搶救無效離開了。
聽到這個噩耗,潘女士瞬間癱倒在地,撕心裂肺地痛哭起來。
父親則呆立在原地,眼神空洞,久久不愿相信這個殘酷的事實。
整個醫院走廊彌漫著令人心碎的悲痛氣息。
痛失愛女的心情,誰也不體會。
可令人意外的是,在悲傷之余,潘女士竟然把救人者給告上了法庭。
原來,救人的黃先生就是秋千的安裝者。
當初搭建秋千,就是為了給濕地公園增添游玩的項目。
但在潘女士的起訴書中,她認為河道邊的網紅秋千,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
黃先生雖然安裝了秋千,但沒有秋千的周圍設置防護欄,也沒有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管理和引導。
潘女士覺得,是黃先生的對安全保障的疏忽,才導致自己的女兒墜河溺亡。
對此,黃先生既驚訝又委屈。
他怎么也沒想到,自己不顧危險下水救人,最后卻成了被告。
同時,潘女士還將村委會和鄉政府告上了法庭。
她認為村委會和鄉政府對公園內游樂設施監管不力。
明知秋千靠近河道,卻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就是因為如此放任,才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這讓黃先生、村委會和鄉政府都感到不理解。
黃先生覺得雖然秋千旁邊沒有設置護欄,但是已經設置了不少安全警示標語,提醒注意安全。
事情發生后,黃先生也是第一時間跳水施救。
自己已經盡到能力范圍內的責任,但現在竟然被索賠。
村委會則解釋道河道區域已經出租給了黃先生,則由黃先生負責游樂設施的建設、運營和安全管理。
村委會只是提供場地,沒有直接參與秋千的管理和維護。
而鄉政府則表示,濕地公園是自然形成的風貌,屬于開放式自然風光,并不是景區。
鄉政府也沒有對濕地公園進行商業開發,未獲得任何收益。
最終,法院認為小徐已滿10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一定分辨是非、保護自身安全的意識和能力,對自身死亡存在過錯。
而父母作為監護人,讓小徐離開人群,獨自玩秋千,溺水長達12分鐘都未發現。
存在監護不力的責任,對于小徐溺水身亡有明顯的過錯,承擔主要責任。
由于事發地點是黃先生承包管理和開發范圍,雖然秋千是免費游玩。
但是作為秋千的搭建者,還是有安全保障義務,承擔次要責任。
村委會將河道區域租給了黃先生,沒有發現秋千具有安全隱患,未盡到相關職責,存在一定改過錯。
所以經過法院認定,小徐死亡的相關經濟損失為89萬元。
父母承擔80%,黃某承擔15%,責任賠償13萬,而某村委會則賠償4萬。
網友們則紛紛炸開了鍋,都覺得黃先生有點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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