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王晨婷
深圳再次迎來歷史性機遇。
6月1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這是深圳自2020年實施綜合改革試點以來,迎來的又一重磅政策賦能。
“上一輪試點實施近五年來,各項改革任務扎實有序推進,形成了一批在全國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性成果和典型經驗。此次《意見》將進一步鞏固和拓展試點的成果,更好發揮深圳在全國一盤棋中的輻射帶動作用。”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李春臨在1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是2020年印發的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升級版,也是我國堅定不移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宣示。
文博會上的“深圳創造”(圖源:時代周報 王晨婷/攝)
綜合改革2.0更聚焦科技創新
2024年12月,成立于新加坡的綠葉醫療集團與深圳市衛健委簽約。這是在深圳落地的首家外商獨資三級專科醫院,將為粵港澳大灣區人群提供多元化的醫療服務。
外資醫院的落地,是深圳擴大開放試點的一個縮影。2020年10月,深圳改革開放40年的節點上,中辦、國辦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明確了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的改革任務。
5年之后,同等規格的文件再度印發,又一次聚焦改革前沿深圳,為改革按下“加速鍵”。
為什么又是深圳?
“在綜合改革試點牽引下,深圳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穩,取得扎實成效,充分激發了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和高質量發展內生動力。”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覃偉中介紹。
深圳的地區生產總值(GDP)從2020年的2.78萬億元增至2024年的3.68萬億元,年均增長5.5%。全社會研發投入從2020年的1510.8億元增加至2023年的2236.6億元,年均增長13.9%。其規上工業總產值、工業增加值更是連續3年實現全國城市“雙第一”。
“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創造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新鮮經驗。”《意見》開篇就明確了文件的意圖。
在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教授、廣東省創新戰略研究會創會會長陳廣漢看來,相比5年前更多聚焦要素改革,這次的《意見》可以說是2.0的版本,給深圳的改革提供了穩定的綱領性指導。結合當前的國內外形勢下,更加聚焦于科技、教育、人才三位一體的機制創新,低空經濟、AI創新等內容。
覃偉中在發布會上也表示,為推動人工智能發展,深圳鮮明提出建設全球人工智能先鋒城市,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加快建設一批人工智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
(圖源:圖蟲創意)
作為改革開放的先行區,深圳創新活力強,但高校教育資源長期與北京、上海略有差距。近些年,深圳在“建設新大學,提質老大學”的道路上快馬加鞭,如深圳理工大學在去年揭牌成立,并引進清華大學、香港大學等一批境內外一流大學開辦分校或研究生院。
除了加快辦學,《意見》提出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點的專業型、“小而精”高校辦學模式,并強調了產學研的深度融合,包括推動新興領域工程教育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推動職業技能培訓與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探索適應人工智能發展的個性化教學方式和人才培養新路徑等。
在推動科研方面,《意見》提到探索新型研發機構薪酬市場化管理制度,支持深圳醫學科學院在科研管理、人才聘用、經費使用等方面探索新機制。
一系列極其細節的推進事項,使得方案的落地更有可操作性。再比如,在建設開放型經濟體制方面,《意見》提到在便利通關、燃料加注結算等方面支持深圳鹽田港加大探索力度,增加粵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點,探索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領域的適用性,穩妥有序擴大境外職業資格便利執業認可清單等。
在引進海外人才及相關人事、科研、外事管理等方面,賦予用人單位更大自主權;探索將國際新藥臨床真實世界數據用于進口藥品注冊上市許可的可行路徑。
(圖源:圖蟲創意)
48條深圳經驗推廣全國
深圳展開新一輪綜合改革試點,目標就是探索更多能在全國推廣的經驗。2022-2024年,國家發改委連續三年發文推廣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共計有48條深圳經驗推廣至全國。
例如,2024年底,國家發改委推廣了一條關于“構建水上液化天然氣(LNG)燃料加注海事服務體系”的深圳經驗。水上液化天然氣加注,原本大概需要18小時,而深圳通過建立健全相關安全監管海事法規標準體系,創新相關監管服務體系,將用時降至10小時,率先實現國內“一港雙船”同時安全加注。
類似這樣的創新改革舉措,推動了相關業務的快速增長,也進一步鞏固了深圳作為“外貿第一城”的地位。
《意見》里也特別提到,要密切跟蹤綜合改革試點進展,注重鞏固綜合改革試點成果,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適當形式予以固化并在更大范圍推廣,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分析評估,對成效未達預期的試點舉措適時調整完善。同時,廣東省要加大放權力度,支持深圳深化綜合改革試點。
對此,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虎也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廣東省下放一批省級行政事權,按照應放盡放、能放全放的原則,依法依規賦予深圳更多的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2021年以來,廣東省已經調整117項省級行政職權下放到深圳,近期又梳理了一批省級的行政職權將調整由深圳來實施。
值得一提的是,在《意見》中,有不少支持深圳深度參與大灣區一體化的政策。
如允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研究增加粵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點;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香港涉稅專業人士在深圳特定區域登記執業;支持深圳依法對特定港澳商事調解組織出具的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和強制執行等。
粵港澳大灣區正加速崛起(圖源:時代周報 王晨婷/攝)
“深圳—香港—廣州”科技集群的創新指數連續5年居全球第二。2024年,深圳專利授權量24.19萬件,連續7年居全國首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5萬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025家。
“深圳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在構建全面創新體制機制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張虎表示,廣東將全力支持深圳加快構建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同時全面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為深圳的綜合改革保駕護航。如抓好《廣東省高校和科研事業單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認定工作指引》的落實,為推進成果轉化改革免除后顧之憂。
此外,廣東將全面梳理深圳科技創新發展需求,進一步授權松綁支持改革創新。
當前,廣東省正在研究制定“十五五”期間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聚焦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的關鍵目標,力求重點突破。比如,在支持深圳建立專業高效的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信貸保險支持科技創新機制等,破除束縛科技創新核心競爭力提升的機制障礙,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動力。
“總的來說,我認為深圳這一次的改革,核心在于兩個方面:一是開放,二是賦權。深圳推進這項改革有其獨特優勢。首先,它擁有改革開放長期積累的經驗基礎;其次,在對外開放方面,具備最好的區位優勢。”陳廣漢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改革對于推動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整合至關重要,但深圳作為全國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其改革探索也不必局限于大灣區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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