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粉絲因追星引發的網絡罵戰、人身攻擊等亂象頻發。此類行為不僅傷害了他人的名譽和尊嚴,也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今天(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侵害人格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因粉絲追星而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為公眾敲響了警鐘。
陳女士是某知名相聲演員的粉絲,2021年1月,她特地前往北京觀看了該演員所在社團的封箱演出,演出結束后,她在自己的個人微博賬號上發表了一則觀后感。沒想到,引起了該相聲演員其他粉絲的不滿。
原告 陳女士:封箱的情況,它都是會有一個活動叫返場,返場的話,可能會唱一些相聲里面比較多的名曲小調或者可能是某一個固定的節目。正常來講,你作為這個社團的演員是都會唱的,所以我也不能懂,就是我坐在這么貴的票價的地方,為什么要花錢來看一個C位的人不張嘴。
起初只是個別粉絲與陳女士發生言語上的爭論,但從2021年5月份開始,該名相聲演員的粉絲超話賬號將陳女士的社交賬號等個人信息置頂公示,同時附上了她與粉絲爭執的多條微博鏈接,并多次號召其他粉絲集體投訴舉報陳女士的賬號。一時間,陳女士的微博賬號被大量粉絲涌入,收到了無數侮辱謾罵的信息,其個人隱私信息也被網暴,更令人震驚的是,還有人對陳女士及其家人的照片進行了惡意P圖。
原告 陳女士:當時微博幾乎炸了,還有粉絲說我把你的信息發到了什么樣的群里面,你的電話有沒有被打爆啊。我有一天回到家,先生就跟我說有我的快遞,拆開后,里面是一個帶血的娃娃和一把刀,這件事情到后面,就演變成針對我的家里人了,8月份看到我孩子的裸照和遺照的時候,三天只睡了兩個小時,后面我已經沒有辦法再集中注意力工作了。
涉案賬號內容指向性明確 侵害名譽權
類似陳女士這樣的經歷,也就是說這種被人在社交媒體、論壇等平臺公開身份信息,以引發關注或攻擊的行為,用網絡用語來說,就叫“掛人”,屬于網絡暴力的一種形式。這種持續的網絡暴力給陳女士帶來了嚴重的身心創傷。使其長期處于焦慮之中,不得不依賴助眠藥物才能入睡。這種精神壓力逐漸演變為抑郁癥狀,最嚴重時陳女士甚至產生了輕生的念頭。那么,陳女士該如何正當維護自身權益?實施網絡暴力者又該承擔何種責任呢?
在律師的指導下,陳女士搜集了包括微博截圖、錄屏視頻等在內的電子證據,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該微博粉絲超話賬號的使用者刪除相關信息、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陳女士所指控的涉案微博賬號發文內容是否構成對其的名譽權侵權。經過法院審理查明,涉案賬號發布的內容具有明確的指向性,客觀上導致陳女士的名譽權受到侵害。
杭州互聯網法院互聯網審判第一庭一級法官 沈堃:
- 第一個是把陳某的微博信息給掛出來,這是一個“掛人”的行為;
- 第二點是因為他把陳某的一些微博言論也給放出來了,使陳某與單個粉絲之間的一些矛盾或者說陳某與多個粉絲之間的矛盾,逐漸演化為我一個粉絲賬號與你之間的一個糾紛;
- 第三點在長達三個月時間里面基本上就掛了陳某這個人,集中火力去號召粉絲去網暴陳某,導致陳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粉絲的對立面,導致陳某名譽權、社會評價降低。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僅是針對某相聲演員的演出發表觀后感,后與個別粉絲發生言語爭執。涉案賬號借維護相聲演員聲譽為由,號召其他粉絲投訴陳某社交賬號,持續對其網暴,嚴重侵犯陳某的名譽權。孟某、高某作為賬戶的共同使用人,應當對涉案賬號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最終判決,孟某、高某刪除涉案相關信息、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陳某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合計12000元。
匿名賬號不是"保護傘" 網絡侵權要擔責
粉絲為維護偶像,不惜網暴他人、編造謠言,最終從“網絡罵戰”走向“法庭相見”。網絡暴力的危害不容小覷,類似的案例也屢見不鮮,一些網友僅憑碎片化信息就跟風攻擊,成為謠言的“二傳手”、暴力的“助推者”。法官提醒,網絡絕非法外之地,匿名賬號不是“保護傘”,網上侵權也難逃法律追責。
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法官提醒,作為普通網民,應當理性應對網絡暴力,既不參與傳播不實信息,也不轉發涉及他人隱私的內容。
在不少網絡侵權案中,部分粉絲以為匿名賬號就是“保護傘”,但實際上,手機號實名制、IP地址追蹤等技術讓“網絡馬甲”無處遁形。即便用虛擬賬號,一旦違法,司法機關都可以通過平臺后臺調取實名注冊信息實現追責。網絡絕非法外之地,在網絡平臺惡意、批量地以言語攻擊他人可以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等人格權的損害。
杭州互聯網法院互聯網審判第一庭一級法官 沈堃:賬號本身任何的行為都是需要由你自己的行為來負責任的,所以說在網絡上面也需要謹言慎行。
遭遇網絡侵權 如何收集保存證據?
那么在遭遇網絡侵權時,當事人應該如何第一時間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
杭州互聯網法院互聯網審判第一庭一級法官 沈堃:
- 先去明確這個賬號的一個主體是誰,賬號的認證信息是什么,包括賬號的ID號,因為昵稱很有可能會變;
- 然后,通過這個賬號固定之后,把賬號里面發布的內容,你得留痕,除了靜態的一種截圖方式之外,通過錄屏的方式,最好是把時間,發文內容具體點開,把這個證據給固定下來,向平臺去申請披露這個賬號持有人的一些信息,然后來行使相關的訴權。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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