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本報訊 記者萬靜 近日,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門公布《關于進一步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推動建立覆蓋更加全面、權責更加清晰、方式更加多元、治理更加高效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現生態產品供給地與受益地良性互動,真正讓保護者、貢獻者得到實惠。
《意見》指出,到2027年,長江、黃河干流統一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蓋轄區內重點河流的跨區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跨流域重大引調水工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穩步推進,森林、草原、大氣、濕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生態環境要素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得到有益探索。
在明確進一步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時間表的同時,《意見》還提到了中央層面統一建立大江大河干流補償機制、地方層面自主深化重點流域補償機制建設、拓展補償領域、豐富補償要素、完善補償標準、創新補償形式、夯實平臺支撐七項重點任務。
值得關注的是,對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干流,中央層面建立統一的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干流入境、出境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變化以及本省干流全部斷面水質較以前年度變化情況,統一核算各省出資或受償金額,實現經濟利益省際合理橫向轉移,體現生態產品價值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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