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要良好發展離不開合伙人的團結協作,但因公司戰略方向不同導致股東不和甚至退股的現象屢見不鮮。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往往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帶來不小的沖擊,如決策效率降低、團隊凝聚力受損、公司業務推進受阻,嚴重的致使公司解散。那么,如何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本文將通過真實案例解析,從預防與控制企業法律風險的角度,探討解決股東不和與公司僵局的方式。
基本案情
諸某與趙某二人系多年好友,2019年,兩人經多方考察決定合伙開設一家公司,每人出資1500萬元,各自持股50%,合計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公司運行之初,行情較好,效益也好,兩股東按比例進行分紅。后公司盈利逐漸減少,兩股東在經營理念方面產生了較大分歧。最后公司停產,工人工資停發,諸某要求解散公司并返還其投資款。
處理結果
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調解協議。趙某向諸某支付股權折價款1960萬元,諸某將股權全部轉讓給趙某,公司由趙某繼續經營。雙方糾紛得到實質化解。
解紛要旨
公司解散糾紛涉及面廣、牽涉利益主體眾多,不僅關系到公司股東、債權人的利益,更涉及到公司員工的民生就業問題。
如果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需要花費大量時間與評估費用,且易進一步激化矛盾,導致大量工人失業,相關債權人利益受損,社會不穩定性因素增加。
對于公司解散與否這一爭議,調解員通過走訪取證、上門調解等方式,讓雙方當事人了解到解散公司并非退出經營、減少損失的唯一方式。通過數輪調解,雙方同意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解決爭議,公司得以存續。
既節約了解紛成本,保障了股東出資利益,也讓公司得以恢復正常經營,員工利益得到保障,實現雙贏共贏的效果。
案例啟示
從合伙創業到因戰略方向不同鬧到解散公司,都是因為前期股權設計沒有做好,沒有設定好相應的退出機制。對于企業來說,想要避免產生股權糾紛和股東矛盾,重點要定好股權分配和股權退出機制的設計。
1.股權分配
股權分配奠定了公司治理的基礎,在眾多因戰略分歧導致股東矛盾的案例中,股權過于分散或高度集中、股權比例對等的情況尤為突出。為避免此類風險,公司在設立時應該設定相對控股或絕對控股的股權結構,依據股東的貢獻、資源投入等科學合理地分配股權,使公司在面臨戰略決策時,有核心股東能拍板,推動公司戰略的順利實施。
2.股權退出機制設計
隨著企業的發展,總會出現種種利益上的沖突,如果公司內部矛盾激化,做好股東退出機制的設計尤為重要。一般情況下并不能強行要求股東退股,所以事先在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中約定好退出情形、退出方式、退出價格等可以有效降低各方發生矛盾的概率,有利于公司穩定。
再好的感情也抵不過利益,提前做好股權設計用公司章程和股東協議制定規則,對公司和股東既是約束也是保護,才能保證減少股東矛盾和股權糾紛,公司才能長期發展。企業股權設計的完美程度決定了企業發展的高度,想要做好相應設計,建議尋求專業股權律師的協助,從股權架構、股東分紅等多方面來幫助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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