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掉的小松鼠尾巴。受訪者供圖
居然有人在西湖邊拔松鼠尾巴?日前,有網友爆料,在西湖邊看到一名男子在傷害小松鼠。6月13日,西湖水域管理處發布情況說明:陳某(男,46歲)于6月10日中午12時許,在湖濱公園游玩時,抓逗野生松鼠,并粗暴拖拽其尾巴,導致松鼠尾部斷裂,負傷逃離。后續將依法對陳某作出嚴肅處理。
無獨有偶,今年4月,也是在西湖,曾發生過鴛鴦被人用彈弓射死的事件。靈動的小松鼠,在林間跳躍;美麗的鴛鴦,在水中嬉戲,它們是西湖山水間的精靈,也是人類的好朋友。當人們沉醉于西湖這處絕世風景時,也一定會愛上這里的一草一木和小動物。
然而,傷害野生動物事件一再發生,讓人不安,也讓人憤怒。小松鼠機靈活潑,天然吸引人,人們對它們多一些矚目,并不讓人意外。生活中,不少人嘗試給小松鼠拍照、打招呼,還算是比較友好的行為,但拽斷其尾巴,未免太粗暴了。
游客能夠輕易抓得到小松鼠,也能表明,至少在此前相當一段長的時間里,人與松鼠的關系是融洽的,小松鼠未能察覺到人的惡意,愿意讓人接近。
這一次,很難想象究竟是一種怎樣的惡趣味,才會讓這名男子悍然拽斷松鼠的尾巴。盡管目前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尚未對類似傷害一般野生動物的行為有明確罰則,但毫無疑問,這樣的做法理應受到懲罰。
人與野生動物之間,應該是和諧共生的關系。作為強勢的一方,人應該最大限度地克制自己的行為,不要傷害野生動物,這樣的克制和敬畏,并不是膽怯,而是出于生態平衡、萬物生長的考量。松鼠也好,鴛鴦也好,它們在自己的安全區域活動,非但不會影響到人的生活,反而會為人類活動增色,為什么一定要去傷害它們?
現實生活中,一些人或圖一時之快,或逞一腔之勇,以攻擊小動物為樂,以殘害小動物為能,實在令人齒冷。人不該野蠻對待野生動物,尤其是那些對人毫無危害的野生動物。游客在享受大自然美景的同時,也該友好對待生活其間的動物,約束自己的行為。
當然,種種傷害小動物行為之所以屢禁不絕,也與懲治力度不夠,違法成本太低有關。此次松鼠尾巴被人拽斷,包括射死鴛鴦事件,管理部門都表示會嚴肅處理,釋放了鮮明的信號。
當下之計,除了倡導游客不驚擾、不接觸、不傷害、不投喂等“四不”,保持“友好”觀賞距離外,管理機構更要加強巡視巡察,及時干預制止不文明、不友善的行為。同時,也可以進一步細化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明確對傷害野生動物行為的界定和處罰標準。
一定要認識到,并不只是“級別高”的野生動物需要保護,還有大量“不夠級別”的野生動物,也是人類的好朋友,也不容肆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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