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謠言扭曲事實真相,誤導公眾判斷,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剛剛,連云港市多地公布了多起涉網絡謠言典型案例,多人被查,而這些人制造網絡謠言和不實信息的目的,要么為了博取流量、吸引眼球,要么因心生不滿,無疑,后果都很嚴重。
灌云警方發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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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夫妻吵架把面館老板殺害
2025年2月13日,陶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視頻,稱“夫妻吵架把面館老板殺害”。經調查,該視頻系陶某為給其自媒體賬號引流、吸粉,故意通過歪曲事實,造成不良影響,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陶某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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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發盜竊視頻喊話警方
2025年5月24日,任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視頻,使用拉車門盜竊視頻,并配文向公安機關喊話。經調查,任某使用2024年已被處罰過的拉車門盜竊視頻,與網絡視頻照片進行嫁接,意圖吸粉引流,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討論,造成不良影響。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任某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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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某人涉嫌參與犯罪
2025年6月8日,于某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視頻,配音稱某人涉嫌參與犯罪。經調查,于某某為追求刺激,博人眼球,故意編造虛假事實,在網絡上發布,造成不良影響。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于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灌南法院發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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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使用侮辱性語言詆毀他人
劉某在張某(化名)工廠打工,因在生產中出現不合格產品,被張某要求依據工廠規章制度賠償部分損失。劉某遂心生不滿,多次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臺發布涉張某不實信息,使用侮辱性語言詆毀張某,造成一些負面不實信息在當地群眾中傳播蔓延。 張某發現后多次勸阻并報警處理,劉某仍拒不改正,繼續散布不實信息,給張某及其家庭造成重大壓力。張某遂提起訴訟,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禮道歉。
在“背對背”溝通中,劉某向法院講述了被罰款心生不滿的真實原因,張某也提出因不合格產品造成損失的情況。調解員組織“面對面”調解,針對劉某明確指出矛盾糾紛要通過正當法律途徑化解,網絡社交平臺造謠罵人不可取,屬于違法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針對張某也耐心指出要考慮工人實際情況合理分擔損失。
最終,經過調解員多次釋法明理和細致入微的思想工作,劉某認識到自己行為失當,張某也同意妥善處理損失事宜,雙方達成和解,劉某向張某道歉,刪除了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臺發布的不實信息。
官方提醒
網絡無邊,法律有界。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保持文明理性,規范網上行為,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廣大公民也要增強法律意識,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名譽。當自身名譽權受到侵害時,應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共同營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來源:平安灌云、灌南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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