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通報稱,東莞市奕謙環境綠化有限公司在東城街道景湖春天小區內,違反有關規范去除樹冠14株,被罰5.1萬元。對此,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回應稱,樹木修剪應當按照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接下來,將加大培訓力度,讓物業公司及時了解最新政策,并為其提供技術指導。
東城景湖春天小區內,14棵樹木被違反有關規范去除樹冠。
【通報】
違反有關規范去除樹冠14株,被罰5.1萬元
根據通報,東莞市奕謙環境綠化有限公司在東城街道東泰新源路景湖春天小區內,違反有關規范去除樹冠14株,現均存活。
根據《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在城市綠地內,違反有關規范截除樹木主干、去除樹冠、破壞樹木根系的,可以處每株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導致樹木死亡的,可以處每株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最終,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東莞市奕謙環境綠化有限公司處以5.1萬元罰款。
天眼查消息顯示,東莞市奕謙環境綠化有限公司 (曾用名:東莞市奕謙體育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廣東文謙教育投資集團成員,是一家以從事土木工程建筑業為主的企業。
6月13日,南都記者撥打該公司在天眼查顯示的電話;電話接通后,記者尚未講完采訪事由,對方便掛掉了電話。
【走訪】
樹木剛修剪完“光禿禿的”,遭多名業主吐槽
近日,南都記者來到景湖春天了解到,此次涉事樹木主要集中在小區南門進去的道路兩側。這些樹木樹干都比較粗壯,樹皮粗糙有裂紋,看上去樹齡較大。但樹上長出的枝葉并不繁密茂盛,而是顯得鮮綠而嬌嫩。
“這是今年2月份修剪的。剛修剪完的時候,顯得光禿禿的,很難看。”景湖春天業主王小姐稱,目前樹木已長出新葉,比剛剪完的時候“好看很多”。
被違規修剪的樹木已長出新葉。
王小姐透露,今年2月,光大物業景湖春天服務處在小區業主群里發布了《關于修剪園區高大喬木的公示》。“公示”稱,因園區內部分樹木生長高大,樹枝干枯、樹干長勢傾斜,容易發生樹枝斷裂墜落的危險。同時,高大喬木影響部分業主居住采光及樹下植被生長及臺風帶來的安全隱患。為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保證小區整體景觀規律生長等,服務處計劃對部分存在安全隱患的喬木進行修冠和疏枝處理。
樹木開始修剪后,多名業主吐槽稱:“樹木被剃頭了”“這個夏天沒什么地方遮陰了”“剪了好難看,有些只剩個樹樁,氣得我”......
目前,這14棵樹木均存活,且已長出枝葉。
【回應】
樹木修剪應當按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
日前,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回應南都記者稱,今年3月14日,有群眾投訴稱,光大景湖春天小區涉嫌違規修剪樹木。東城城管分局派出執法人員到小區現場勘查,發現東莞市奕謙環境綠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奕謙綠化公司”)違反有關規范去除樹冠14株,樹齡約十年,樹木胸徑20厘米-50厘米,為存活狀態。東城城管分局依程序向其發出責令改正通知,并立案查處。目前,這14棵樹木生長情況良好,均長出枝葉。
參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暫行)》序號13中一般裁量檔次對應裁量基準,按樹木胸徑對應的處罰額度,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依法對“奕謙綠化公司”作出處5.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目前,這14棵樹木生長情況良好,均長出枝葉。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表示,根據《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城市綠地的保護和管理責任人應當建立健全綠化管理制度,及時修剪影響人身、房屋、交通和管線安全的樹木,及時撲滅植物疫情。樹木修剪應當按照《廣東省城市綠化喬木修剪技術指引》等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城市綠化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樹木遷移、修剪等城市綠地保護和管理工作的相關技術規范并加強指導、培訓,對城市綠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小區(或其他單位)如需詳細了解樹木修剪有關技術規范或具體操作指引的,可咨詢屬地鎮街城管部門。”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稱,接下來,將持續加強和東莞園林綠化與生態景觀行業協會以及小區物業的聯動;同時,加大培訓力度,讓物業公司及時了解最新政策,并為其提供技術指導,引導單位和個人共同保護和管理好城市綠化,同時也將依法查處隨意損壞城市樹木行為。
采寫/攝影:南都記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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