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樂清市消防救援大隊與檢察院聯合制發
《消防安全領域行刑正向銜接提前介入機制》
在《機制》加持下
樂清市辦理
自人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開展以來
首起消防安全領域“行刑銜接”案件
在消防安全領域刑案辦理中
發揮“消防+檢察”力量
有力推動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案件回顧
3月26日,溫州樂清一商鋪發生火災。經消防部門全力撲救,火勢被成功控制,未造成人員傷亡。經調查,起火原因為氣割作業人員周某某和劉某某在負一層店鋪進行氣割作業時,掉落的焊渣沿墻壁外橋架掉落至弱電管道井,引燃周邊可燃物并引發火災。本次事故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14萬余元。
處理結果
此次火災事故已造成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氣割作業人員周某某和劉某某未履行安全防護義務,致使火災事故發生,涉嫌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嫌失火罪。該案件目前已移送樂清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
職能延伸
為加強消防安全領域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的工作銜接,依法精準打擊消防安全領域犯罪,2022年,樂清市消防救援大隊與檢察院率先聯合制發《關于消防安全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銜接工作實施細則》,邁出協作第一步。
今年,雙方在《細則》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協作,制發《消防安全領域行刑正向銜接提前介入機制》(以下簡稱《機制》),提升消防安全領域犯罪前期行政執法質效,依法打擊消防安全領域犯罪。
該《機制》
細化流程 明確協作關鍵點
堅持“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實體與程序公正并重、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的基本原則,從多個維度規范協作流程:
?明確案件范圍:涵蓋重大責任事故、消防責任事故、危險作業等十類主要案件,確保精準打擊。
?細化介入流程:
啟動條件:清晰界定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的情形。
介入方式:包括聽取介紹、查閱材料、參與討論/勘查等。
指導內容:檢察官提供取證方向、證據補正、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專業意見。
后續銜接:規范立案監督、審查起訴承辦人安排等環節。
聚焦實效 守護群眾“安全感”
旨在規范消防安全領域犯罪案件的前期行政執法活動,強化檢察機關對偵查取證過程的早期引導和監督,提升案件移送質量與效率,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無縫銜接。通過精準懲治消防安全違法犯罪,切實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下一步,樂清消防將以落實“消防+檢察”協作機制為契機,充分發揮“消防藍”與“檢察藍”的雙藍效益,推動“消檢”協作成果轉化為人民群眾看得見的“安全”,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 源:樂清市消防救援大隊
編 輯:潘秀芝
一 審:邢淡明 金鶴立
二 審:葉 聰
終 審:潘長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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