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5件網絡消費民事典型案例,警示商家誠信經營,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胡某在網上買了一款女士手提包,購買時店鋪頁面顯示該手提包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胡某收貨后于七日內申請無理由退貨,被店家韓某拒絕。胡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韓某承擔退貨退款責任。
審理法院認為,雖然韓某在商品詳情標注了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但并未合理說明該手提包性質屬于不宜退貨的理由,也未舉證證明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會導致商品價值的大幅度貶損或給經營者造成重大損失。最終判決韓某退還貨款,同時胡某退還該手提包。
一起案例中,某家具公司開展床墊促銷,規則為某日20時開始付定金,前50名付定金者享受半價優惠。但實際上,該公司當日19時33分就開始接受定金支付。
張某于19時40分支付定金100元,同時向客服人員發送了當時預定人數為15人的截圖。客服告知張某有機會享受半價優惠,張某便支付了訂單尾款。然而,公司此后公示的優惠名單中并無張某,并稱張某未在活動時間內下單,不符合優惠條件。
法院對此認為,張某支付定金后即告知客服人員,客服人員并未指出其付定金時間不符合促銷規則,并表示張某有機會享受優惠。若客服人員在張某告知時即指出其付定金不符合規則,張某完全可以先取消該訂單并在20時后支付定金,進而促成符合優惠條件。家具公司在促銷活動中存在誤導行為,應承擔相應責任。法院判決,公司返還張某一半價款。
同時,典型案例還涉及直播營銷中的經營者欺詐行為、網絡服務提供者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等。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將穩妥探索、認真總結網絡消費變化趨勢和規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支持拓展網絡消費,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據新華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