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開展毒品案件庭審觀摩暨普法宣傳活動,依法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毒品犯罪案,被告人陸某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4000元。活動邀請了儋州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師生、儋州市社區矯正中心社矯對象共130余人到場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5月22日16時許,陳某通過手機聯系被告人陸某某購買海洛因毒品,雙方約定在臨高縣一超市附近交易。雙方見面后,陸某某以人民幣200元的價格販賣1小包重約0.02克海洛因毒品給陳某,從中獲利人民幣50元。交易完成后,雙方各自離開。2025年2月19日15時許,陸某某自動到儋州市公安局光村海岸派出所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陸某某明知海洛因是毒品而販賣給他人,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鑒于被告人陸某某主動投案,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處罰的情節,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結束后,庭審現場變為警示教育“課堂”。法官和法官助理通過以案講法的方式,向旁聽人員詳細介紹毒品的種類、危害,并結合典型案例著重講解了毒品犯罪帶來的嚴重后果,深入闡釋毒品犯罪所涉及的法律責任與量刑標準,提醒學生們要不斷提高法治意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警惕新型毒品的各類陷阱,自覺抵制毒品犯罪,共享健康生活。同時,法官助理還為學生們展示了毒品仿真模型,讓學生們直觀地認識到毒品的多樣性和偽裝性,現場辨識毒品模型,學習防毒技巧。活動還圍繞毒品等相關問題設置有獎問答,引發學生深入思考。大家紛紛積極搶答,在寓教于樂的氛圍中強化了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活動最后,全體學生莊重宣誓:“我是中華民族的兒女,堅決與毒品犯罪作斗爭。珍愛生命,拒絕毒品……”誓言鏗鏘有力,表達了全體學生預防和抵制毒品的堅決態度和決心。
【來源:法制時報、儋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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