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6月16日訊(記者 郭一鵬) 近日,廣東潮州遭遇臺風襲擊,部分路段積水。就在大家盡量不外出的時候,一名男子駕駛爆改了大輪轂的越野車上路“溜達”,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記者在視頻中看到,一輛越野車的四個輪轂被爆改,看上去直徑有一米多,行駛在路上如同“踩高蹺”一般,絲毫不受道路積水的影響。記者注意到,這段視頻在網上發布后,短時間內就有了40多萬的轉發。不過,最新消息顯示,因受到舉報,該車涉嫌非法改裝,目前已被交警拖走了。車主對此也無奈發聲,稱受到了應有的懲罰,還有扣車,奉勸大家不要駕駛改裝車輛。而據此前的相關報道,這并非該車主第一次因改裝車被查,他去年就因把雅閣的排氣管改成“大炮”形狀被查處過一次。
記者也從交警部門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中有相關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而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中同時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那么,在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情況下可以增加(加裝)哪些東西?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一)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出入口踏步件;(三)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需要提醒的是,屬于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變更事項的,加裝的部件不得超出車輛寬度。
校對 王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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