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綿陽梓潼縣男子小李,深夜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與一輛拖拉機相撞,當場身亡。事后,經檢測,小李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7.9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由于保險合同明確約定“酒駕不賠”,經歷喪子之痛的小李父母,找來小李姑姑,商量篡改事故認定材料,掩蓋酒駕事實騙取保險金,并找到“技術達人”劉某,篡改了鑒定書和事故報告,從保險公司騙保102萬元。此后,保險公司在核查中發現異常,隨即報案。
▲資料圖
6月1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綿陽涪城法院獲悉,近日,該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四人均犯保險詐騙罪獲刑。
男子酒駕身亡
“酒駕不賠”,父母萌生騙保想法
2019年12月18日晚,小李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從梓潼縣城方向沿國道108線往梓潼縣石牛鎮方向行駛,途中,撞上同向行駛的一輛小型拖拉機,造成小李當場死亡。
經梓潼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飲酒后未戴安全頭盔的小李駕駛機動車未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經鑒定,小李血液中檢出乙醇濃度為57.9mg/100mL。當年12月27日,梓潼縣交警大隊將上述情況對小李的父母進行了告知。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2019年3月,李母在某保險公司為小李進行了投保。同年7月,小李所在公司為小李購買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痛失獨子的小李父母本寄希望于保險理賠來緩解喪子之痛,可是保險合同已明確約定“酒駕不賠”。事情本該告一段落,豈料二人竟萌生了篡改事故證據騙取保險金的危險念頭。
篡改偽造材料騙保102萬
父母等4人犯保險詐騙罪均獲刑
2020年1月初,小李父母找來小李的姑姑,商量篡改事故認定材料,掩蓋酒駕事實以騙取保險金。
一番商議后,三人聯系了“技術達人”劉某,劉某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司法鑒定意見書上的乙醇濃度修改為12.9mg/100mL,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涉及酒駕的部分內容刪除,并將偽造、變造后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司法鑒定意見書交給李父等人,劉某獲得好處費1萬元。
隨后,小李父母將偽造的材料交給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獲取了保險理賠款102萬元。其中,李母賬戶收入保險理賠款52萬元,李父賬戶收入保險理賠款50萬元。后李父將其收到的保險理賠款轉賬16萬元給小李的姑姑。
然而,保險公司在后續核查中發現材料數據異常,隨即報案。2024年6月,經警方調查,偽造文書、編造虛假事故原因的騙保行徑徹底敗露,小李父母、姑姑及劉某陸續歸案。
近日,綿陽涪城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李父、李母、小李姑姑與劉某共同偽造、變造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及司法鑒定意見書,編造虛假事故原因騙取保險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保險詐騙罪。關于辯護意見,法院綜合評定,關于李父具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系初犯、偶犯的辯護意見成立,法院予以采納。關于李母具有自首情節的辯護意見,法院指出,經查,李母到案后未如實供述偽造、變造理賠材料的主要犯罪事實,不能認定為自首,對該辯護意見不予采納。關于李母自愿認罪認罰的辯護意見,法院予以采納。關于劉某系從犯、自首、積極全額退贓的辯護意見成立,法院予以采納。關于小李姑姑系從犯、初犯、偶犯,主觀惡性程度不深等辯護意見成立,法院予以采納。
近日,綿陽涪城法院作出判決,李母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李父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小李姑姑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劉某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同時,責令退賠保險公司全部經濟損失102萬元。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
編輯張尋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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