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沒想到,不管男女,基本上都是支持男方!
河北承德,男子楊某不顧丈母娘身患癌癥,也不管妻子的反對,直接把丈母娘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還楊某妻子高某隱瞞自己私自轉過去的122萬元。
楊某到底是見死不救,還是另有隱情?
(案件來源: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件詳情:
在北京其知名美容院擔任店長的高女士怎么也沒想到自己的丈夫會做得這么絕情的,一點情面都不講,這讓生性高傲的高女士很沒面子,覺得在親友面前丟盡了人。
高女士與丈夫楊某相識的時候,她除了看上了丈夫的幽默風趣之外,更喜歡他溫和大度的性格,并且發現他很顧家,能做一手好菜。
聽說能下廚做飯的男人都不會差,再加上楊某對她的瘋狂追求,最終高女士與楊某在2021年5月21日這個有特殊含義的日子里結婚了。
在婚姻生活中,在經濟上兩人是存在巨大的差距的,在婚姻權利之爭中,往往是高女士占了主導地位,因為經濟實力決定了她擁有絕對的話語權,很多事情都是以她為主。
楊某的工作并不穩定,收入也低下,兩人自從有了孩子之后,楊某干脆在家里做了全職奶爸,專心照顧好家庭孩子,而高女士則把所有精力都投到了工作上去,因為沒有了后顧之憂,高女士的事業也持續走上坡路,高中的所有經濟來源基本上都是靠高女士。
但是作為男人,不管在婚姻里作為何種角色,都不希望女方壓自己一頭,面子不管在什么時候都是很重要的,你可以對他干任何事情,只要你能給他足夠的面子,讓他能在你面前昂首挺胸。
楊某也是如此,雖然自己的收入不及高妻子,但骨子里他同樣認為自己才是一家之主,這種心態任何男人都是如此。
雖然他的收入不及妻子,但也不會因此而希望自己失去了對經濟的把控權,所以在經濟問題上,他也會對妻子進行監督,希望他能合理地分配錢財,有事情都要和自己商量再做決定,特別是對娘家人,楊某看得特別緊。
作為獨生女的高女士,對自己的父母也是特別有孝心,有什么好的都會想著老人家,這個度當然是很難把控的,她認為都是自己這輩子最親的人,他們年紀也大了,對他們好一天就少一天了,一家人又何必計較那么細呢?
所以在婚姻期間,她也感覺到了丈夫在經濟方面多少也是底氣不足,有點自卑的,所以慢慢地有些事情也瞞著他,免得因為這些事情雙方發生爭執,收入都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只要不是大動作,丈夫也不會太注意。
而楊某也正好是這樣認為的,只要不超出自己預期的經濟問題,他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畢竟自己在經濟上確實比不上妻子,作為丈夫再理性也不能過了火,只要不影響家庭的正常運作,自己的面子也能保住,也就算了吧。
但是萬萬沒想到,一場災難降臨到了這個本來風平浪靜的小家庭上,2024年3月高女士的母親查出了肺癌,這讓高女士頓時慌了神。
要知道得了這種病就說明生命開始倒計時,再多的金錢也換不回來,也只能把生命延長一點,僅此而已。
但是面對死亡,感性往往會占據上風,哪怕能多活一天,很多人都會不許任何代價,高女士也一樣,她不敢面對失去母親的痛苦。
但是治療癌癥可是個無底洞,錢砸下去后也基本上挽不回母親的生命的,如果這件事情與丈夫商量,按照他的性子,肯定會不同意的。
丈夫楊某也知道問題的嚴重性,除了安撫妻子之外,也對丈母娘盡了自己承受范圍內的幫助,他很清楚這個病再多的錢財也是治不好的,到頭來只會人財兩空。
所以他把妻子看得很緊,高女士也看出來了,也因為此事兩人也開始有了爭吵,看著高女士不斷地拿錢支付丈母娘的醫療費用,楊某終于忍不住說道:“再怎么樣也要先顧好咱的家吧?再這樣下去我們的日子都沒法過了?!?/p>
高女士覺得自己還是看走眼了,原來丈夫也并沒有她想象中的善良,在親情和金錢面前,他還是選擇了金錢。
本來就情緒近乎崩潰的高女士忍無可忍地說道:“你有沒有良心呀,那是我媽,這錢是我掙的 ,我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
這話讓楊某顏面掃地,他壓抑已久的卑微這時也瞬間不可抑制地爆發了,最終兩人發生了婚后最激烈的一次爭吵。
楊某也在情緒激動之下說出了一句不能說的話:“你媽不是我媽,我沒有贍養她的義務。”
也就是這句話,讓高女士與楊某的關系落到了冰點。
隨后高女士多次給母親轉賬共計122萬元,沒多久楊某發現了,盛怒之下更怕妻子直接把家里的錢財都掏空了,到時人沒有救回來,自己的家庭也陷入困境,那還得了?
隨后楊某要求妻子把轉出去的錢給要回來,但是楊女士表示,轉出去的錢很大一部份是還債,她之前為了業績,曾多次向母親借錢來周轉,現在轉過去的錢完全就是當還債了。
總之她是不允許丈夫去要回這筆錢的。
眼看空底都要被掏空了,高某眼看妻子態度強硬,無奈之下直接提起訴訟,把丈母娘給告了,稱妻子所轉財務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未經雙方的允許,任意一方不得擅自處分,妻子楊女士未經自己的同意,擅自向其母親轉賬122萬元,這是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丈母娘所得122萬元為不當得利,應當返還。
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
相關的法律條文無須再陳述,子女有贍養父母是法律上的強制性規定,沒有任何理由拒絕贍養父母。
而作為女婿,確實沒有贍養女方父母的義務,但是卻在特殊情況下有協助性質的贍養責任,即協助女方去贍養父母(例如:資金支持,日常照顧等)
第一,《老年人保護法》對贍養父母更有細化的要求了,除了生活照料,精神的慰藉,還要有經濟上的供養(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及醫療支持)。
因此,作為獨生女兒,高女士如果沒有丈夫的支持,她一個女人要照顧一個病重的母親,不管在經濟上,還是精神上都要承擔著巨大的壓力,作為丈夫,應當理解,不管是依法還是按情理,都應當協助妻子贍養母親,而不能說出“你媽不是我媽,我沒有義務去贍養”,雖然按照法理是沒錯,但是不管在情理上,家庭責任上都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家庭也是兩個人的事情。
否則我為什么與你組成一個家,不就是為了能一起抵抗風雨的嗎?
第二,但是,高女士的做法不管在法理上還是情理上也確實有不妥當之處。
先從法律層面來說,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的合法收入,經營所得(人身損害賠償,婚前財產,遺囑遺贈規定個人所得,個人用品等個人財產除外),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并為一個整體,不能分割。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處理權,用于家庭生活的正常小額合理支出,夫妻任何一方可以自行處分。
但是非合理的影響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支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分,事后如果無法證實處分行為為夫妻共同的意表示,此處分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
就本案而言,高女士隱瞞丈夫向其母親轉賬大額錢財達122萬元,并非用于家庭的合理支出,未經雙方共同允許,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楊某有權要求高女士母親返還.
最終高女士出具了與其母親在病前雙方的借款信息證明,證實其與母親存在借款行為,這122萬元里面有一部份是償還所借錢款.
最終,法院判決,除去高女士應當盡贍養義務所需要向母親支付的贍養費用及醫療費用15萬元后,余下部份為夫妻共同財產,去掉借母親的那一部分錢款后,其母親需要返還35萬元.
對于高女士與楊某的事情,網友們認為缺少了現解理與包容,沒有好好說話,但是沒想到更多的還是站在楊某這一邊的.
網友A:這是缺乏基本的理解與包容,妻子并不太尊重丈夫,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應該對丈夫進行隱瞞,這完全是不重視對方,不管男方,女方,都是不能接受的.
網友B:這位全職媽媽說得很對的,不要認為在家的那一個會過得很輕松,要知道就是他/她的犧牲,你才能在外面毫無顧慮地闖蕩,也不要覺得外面的那一個過得很灑脫,回到家后的歡顏背后背負了多少他人的冷眼.
網友C:
當你風生水起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是有人在為你負重前行?
一個家庭賦予夫妻雙方一份責任與擔當之外,更多的是為了當面臨災禍的時候能一起抵抗那風雨飄搖,所以一個家庭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共同的齊心協力.
各司其職,都是為了家庭幸福,付出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分工的不同.
對于高女士及楊某的做法,你有什么不一樣的看法呢?
你在生活中有沒有遇到過同樣的問題?
我們評論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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