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即有編!普陀區開啟2025年定向培養教師招生工作
為優化我區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5〕55號)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的通知》(浙教辦函〔2025〕85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定向招生(招聘)培養初中教師3名。
哪些人可以報名?
有什么條件?
一起來看具體內容
01
招生(招聘)對象和條件
參加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身體健康,品學兼優,有志于從事教育事業的舟山市戶籍考生。
02
招生(招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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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招生(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公正、擇優選拔、協議管理”的原則,在舟山市戶籍考生中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養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
填報志愿
符合條件考生按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
面試和體檢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相同時按位次)原則,按普陀區招生計劃的1:1.2比例(四舍五入),將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發至普陀區教育局。普陀區教育局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戶籍審核,組織面試和體檢。面試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公示
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相同時按位次)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重點領域-教育招生-教師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511768/index.html上公示3天。
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由區教育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考生、培養高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可依次遞補。
錄取
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我區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備案
錄取工作結束后,由招生院校將錄取的定向培養考生名單抄送普陀區教育局、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04
學習費用補助
被招生院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生活費按每年0.5萬元,四年共2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并在其畢業到我區學校上崗工作后一次性發放。
05
就業與待遇
委培學生畢業后,經體檢、考察合格的,參照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教育師范畢業生有編有崗的政策精神,由我區教育行政部門商人力社保部門后按照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統一調配到本島(含朱家尖)初中任教,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服務期為12年。無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學業、不能正常畢業的,我區教育行政部門不再負責落實就業任教工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考生如有疑問可向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咨詢,聯系電話:3015454。
【普陀教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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