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21時40分,當那爾那茜主演的熱播劇《長安的荔枝》迎來大結局之際,那爾那茜高考違規問題的初步核查通報也總算發布了。
聯合調查組歷經十多日的詳盡調查,針對那爾那茜的四個問題得出了初步核查結果。然而,看過這個通報后卻讓人更加迷惑,有些地方像是欲蓋彌彰,有些則猶抱琵琶半遮面,依舊未能揭示真相。
第一個問題:那爾那茜高考報名情況
通報結論明確表示相關行為有高考報名材料造假的嫌疑。但核查事實卻是:1990年,那爾那茜的父親為她辦理了呼和浩特的戶口(隨父),直至2011年,她才隨父將戶口遷出內蒙古。也就是說,2008年那爾那茜參加高考時,戶口確實在內蒙古,她是在上大學期間將戶口遷出的。
要知道,當時戶口在哪就在哪報考并不違規,并沒有限制必須在求學地報考,這和高考移民似乎是兩回事。這種異地求學、原籍報考的情況幾乎很普遍,哪里存在報名材料造假呢?到底造的什么“假”?
一般而言,高考報名材料造假的主要集中在這幾個方面:
一是戶籍上,出現戶籍遷移違規,如偽造親屬關系證明來辦理戶口遷移,或出現空掛戶籍、戶籍信息不實,如篡改戶籍中的關鍵信息,如出生日期、民族等。這方面好像那爾那茜是不存在的。
二是學籍方面,那爾那茜是存在的,主要是偽造了學籍證明文件,她根本沒在呼和浩特高中實際就讀,卻開具了該校的學籍證明用于高考報名,其他諸如篡改學籍注冊時間或學制信息、學業成績造假等好像不存在。
三是在身份上。那爾那茜也沒有冒用他人身份和隱瞞身份限制等情況。
如果僅僅是一個掛名學籍問題,性質并不突出,畢竟只要戶口在內蒙,不掛學籍也可報考,更何況僅僅如此,要先辦一個轉學證明有何難處?
這里真正需要解釋的是,那爾那茜戶口一直在呼和浩特,那她在北京最好的十一中就讀是否存在問題?
第二個問題:上海戲劇學院內蒙古委培班的設立?
通報提到,1982年上戲確實為內蒙古開辦過一個委培班,培養過一屆藝術生。2007年、2012年、2018年(幾乎每六年簽一次),內蒙古與上戲連續三次簽署委培班協議,從2008年到2021年(共13年)招錄了12屆學生,僅2014年停招一年。
從時間線來看,那爾那茜是2007年簽署委培協議后,2008年委培班招錄的第一屆學生。
這個通報與網傳內容有較大差異,并非單獨為那爾那茜設立一個委培名額,但問題并未得到澄清。
其一,通報稱1982年上戲為內蒙古培養過一個班的藝術生,但未明確那爾那茜的母親是否在這個班級。而且從1982年到2008年這26年間為何中斷委培(或許這期間內蒙古不缺藝術人才),到那爾那茜能“接班”時又恢復委培了呢?
其二,自與那爾那茜有關之后,這12屆總共委培了多少人呢?哪怕說個大概數也好,至少表明遠不止那爾那茜母女二人。
這里說一個題外話,內蒙古雖是少數民族地區,但藝術人才好像并不稀缺,與其他省、市、自治區相比,可以說是人才輩出,如果內蒙古需要的連續13屆委培,其他省、市、自治區文化部門真“嚴重失職”了。
第三個問題:那爾那茜的高考成績
通報提到那爾那茜高考文科文化成績為449分,專業成績為87分。
按理說,對于藝考生而言,不管是文化成績還是專業成績,這個分數都不低了,在內蒙古,即便不選委培,也應該能考上,為何非要占用委培名額呢?
另外,網上流出上戲2008年委培生文科錄取分數線為179分。分數線為何降得這么低?到底是誰比那爾那茜更“厲害”,只考179分也能進上戲?
第四個問題:那爾那茜是否違約
通報先介紹了委培協議的內容,即畢業證、學生檔案由上戲統一轉交給內蒙古民族文化大區建設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頒發、管理,學生畢業后必須按領導小組要求返回內蒙古自治區從事與委培目的相符的工作,“如甲方在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內無法安排乙方就業,則允許乙方自主擇業”等。
接著通報稱,2012年6月,上海戲劇學院將2008級內蒙古委培班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寄給領導小組,這就完全撇清了上戲的責任。6月27日,那某某茜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取回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以便赴挪威攻讀碩士學位。經研究同意將這些材料交給那某某茜。
這其中又有三個“沒講清楚”的問題。
其一,通報說“明確學費由學生個人承擔”,這是否意味著委培只是爭取錄取名額,內蒙古財政并未投入資金,學生違約后也不存在經濟處罰?
其二,協議中有如果無法安排委培學生就業就允許學生自主擇業的條款。從大的方面講,委培是為解決人才短缺問題,怎么會出現內蒙古當地沒有崗位安排的情況呢?如果有,為何還要搞13屆委培呢?這不是很矛盾嗎?這么矛盾的條款,或者說根本不可能出現的情況有必要寫進協議嗎?
其三,具體到那爾那茜,她是屬于當地無法安排就業,還是不接受當地就業安排,也就是她是否構成違約呢?
協議最后說聯合工作組正在進一步深入核查,并將根據核查結果督促啟動相應處置程序,依法依規對涉事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同時舉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強管理。
這就是說事情還沒有完全查清,沒查清怎么啟動處置程序、追責問責、舉一反三和加強管理呢?
總之,這個通報雖然篇幅較長,但事情基本還是含糊不清,沒有徹底說明白。
關鍵結論中那爾那茜到底是否違約沒有明確,有一個明確的結論是那爾那茜高考報名材料造假,但沒有說明造假方式和內容。如果那爾那茜高考報名材料造假性質嚴重,她的上戲畢業證、學位證都應被撤銷,只要這個被撤銷了,后面是否違約就不重要了。
需要指出的是,有了這個核查通報,后續應該只是跟進對相關人員的處理,不要像天價耳環事件那樣,前面含糊,后面匆忙補救,最后不了了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