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張康喆
近日,山東、新疆、貴州等地發布的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將部分崗位年齡要求放寬至45周歲以下。在此前結束的2025年省考中,上海、浙江、江蘇等地明確,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以及特定基層崗位如優秀村(社區)書記、工青婦專職干部等,報考年齡可放寬至40歲。相關公考釋放出用人觀念轉型提升的積極信號。
地方公務員與事業單位招錄率先打破這一年齡限制,有助于引導企業等其他用人單位重新審視招聘年齡要求,構建更包容的就業市場。
這一調整并非簡單“一刀切”,而是精準分類,主要針對基層治理崗、專業技術崗等需要經驗技能積淀的崗位,讓相關招錄方能發現更多潛在人才,讓大齡求職者能獲得更多發展機會。
破除求職年齡限制是個系統工程,需要配套政策跟進銜接。比如公務員發展晉升一般需經歷一定年限和不同崗位的歷練,40歲新入職者的服務期相對更短,可能更快遇到職業“天花板”。對此,可在執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的基礎上完善晉升通道,同時針對不同年齡層人員特點設立相應培訓項目,提升其能力。
改變職場年齡歧視的關鍵,是建立以技能、績效為核心的評價體系,形成“年齡不是門檻,能力才是標準”的社會共識。如此,勞動者將不必糾結年齡“紅線”,更聚焦于保持學習力、提升競爭力,實現良性發展。
放寬求職年齡限制,體現了社會對多樣化人才的尊重。當各年齡段勞動者各展所長,就業市場將迸發更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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