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警官,真是太謝謝你們了,要不然,我爸媽辛辛苦苦的血汗錢,這下要被騙走了。我已經回到學校了,而且,我向身邊的同學,講了我這次受騙的經歷,讓大家都提防這種詐騙手段。”6月24日,剛剛回到澳大利亞的小呂(化名),給長葛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打來越洋電話,再次表示感謝。
“想想都后怕,那可是85萬元現金啊。”雖然過去8天,民警提起小呂的經歷,仍然心有余悸。原來,6月初,留學生小呂(19歲,廣州人)突然從澳大利亞回國,輾轉到長葛市取現85萬元,準備給電詐嫌疑人匯款,成功被警方勸阻。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今年5月初,身在澳大利亞留學的小呂突然接到一通自稱是“澳大利亞移民局”工作人員的電話,聲稱小呂涉嫌洗錢犯罪,情況嚴重的話,隨時有被遣返回國的風險。
聽到這突如其來的指控,小呂瞬間慌了神,她從未想過自己會卷入如此嚴重的“跨國”刑事案件,連忙向對方解釋自己只是學生,絕無參與洗錢的可能。對方告知小呂,建議報警處理,同時可為她轉接警方。
電話轉接后,自稱“江警官”的人,告知小呂名下的銀行卡涉及一起重大跨國洗錢案,需接受線上調查。隨后,為了讓小呂徹底信服,“江警官”還發來了“刑事拘捕執行書”“逮捕證”等文書。
面對突如其來的消息,小呂嚇蒙了,反復向對方解釋自己只是一名學生,沒有參與案件。“江警官”稱,他們也相信小呂是清白的,但是必須配合調查并簽訂“保密協議”,除了他其他自稱警方的人不要相信,否則會被逮捕。
“江警官”告誡小呂,案件辦理期間除了要保密,還需隨時報告個人生活、學習動態、消費記錄。在此后的十多天,小呂陷入了“江警官”的監控“牢籠”。
見小呂如此配合,“江警官”表示,若小呂想洗脫“嫌疑”,必須以現金的形式繳納85萬元“擔保金”,待案件查清后再返還給小呂。
為了盡快洗脫“罪名”,6月中旬,小呂按照“江警官”指示從澳大利亞輾轉長葛市某銀行取款。
長葛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預警后,迅速指派警力前往銀行勸阻。面對民警的詢問,小呂嚴格遵守所謂的“保密協議”,謊稱自己沒有經歷電信詐騙,取錢是為了投資創業。
“你這閨女這么執拗啊,我們的話不信,你爸媽的話總信吧,我們馬上聯系你爸媽。”隨后,民警經過不懈努力,輾轉聯系到小呂家人,看到民警努力勸阻的著急過程,加上家人的勸說,小呂這才幡然醒悟,并向警方告知了詳情,并表示今后定會提高警惕不再受騙。(河南法治報記者 胡斌 通訊員 王東方)
編輯:王海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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