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寵物熱度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家庭將寵物視為家庭重要成員。然而,萌寵帶來的情感陪伴卻讓人忽略了它們的潛在危險。近日,磐石法院審理的一起飼養寵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便向這波“熱潮”潑出了一盆“冷水”。
“當時兩只貓不停地向我家狗進行攻擊,狗狗都跑遠了,它們還是緊追不舍,我實在沒辦法了,下意識揮手制止它們,哪曾想它們卻朝我撲來。”
回憶起被寵物貓抓傷的經歷,孫小力仍心有余悸。
孫小力牽著自家未栓牽引繩的狗狗經過柴小佳家門市前綠化帶時,狗狗看到綠化帶中有貓,便上前觀望,此時柴小佳家養的貓從綠化帶中竄出,對狗狗進行追逐攻擊,孫小力上前制止時,貓多次抓咬孫小力腿部,孫小力無力擺脫便大喊,但此時柴小佳家的門市無人看管亦未鎖門。最終,在柴小佳鄰居及路人的幫助下孫小力和狗狗才逃脫貓的追撓。
孫小力報警后,在民警的調解下,柴小佳同意賠償,但雙方就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故訴至本院。
裁判結果
磐石法院經審理認為,柴小佳所飼養的貓對孫小力造成損害,柴小佳作為飼養人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故根據孫小力的受傷及治療情況,判決柴小佳賠償孫小力各項損失共計3315.8元。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法官寄語
飼養寵物是權利,更是責任。“鏟屎官”的每一次放任,都可能讓“毛孩子”變成“定時炸彈”。時刻謹記自己作為“毛孩子家長”的責任,切記勿要散養,加一根繩子、添一點限制,都會多一份安全。牽緊“文明繩”,養寵“不掉鏈”!
(本文當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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