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看看新聞報道,近日,上海海警局破獲首起公海故意殺人案件。船員高某因瑣事與同事譚某發(fā)生沖突,用水果刀將譚某刺傷致死。接報后,上海海警局第一時間與船長聯系,固定證據,協同多部門上船開展現場偵查。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故意殺人罪已被逮捕。
上述報道中,奉賢海警局執(zhí)法辦案隊隊長龐明琛介紹,公海事件可能會出現毀尸滅跡、監(jiān)控一般拍不到作案過程、證據破壞、取證難等情況。上海海警局接到緊急通報后,第一時間和船上聯系,遠程指導固定證據,看管好嫌疑人、尸體等,避免證據、現場被進一步破壞。4月15日,涉事船只??垦笊礁郏嗖块T協作配合,一起上船,固定現場情況。
▲圖據上海法治報
公海犯罪案件在偵破上有何困難和特殊之處?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分析,公海范圍廣袤,犯罪現場難以第一時間掌控。而且公海犯罪的證據易滅失,如尸體可能被拋海、現場可能因風浪等自然因素被破壞、船上可能缺乏有效的監(jiān)控設備等。同時,船員回國后口供易受干擾,增加司法取證難度。
他補充道,公海的特殊環(huán)境、人員情況,也可能帶來偵破困難。公海遠離陸地,交通不便,調查人員到達犯罪現場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和資源。而且船舶處于不斷移動的狀態(tài),確定其準確位置和航行軌跡需要依靠先進的定位技術和設備。國際司法協助涉及復雜的外交程序和各國法律差異,協調困難。犯罪主體可能來自不同國家,可能導致一些沖突和犯罪動機較為復雜,加之各國法律存在差異,為案件偵辦增加難度。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提及,公海犯罪涉及的船員可能來自不同地區(qū)甚至不同國家,詢問證人時,語言溝通、文化差異等問題會增加調查難度。而且船員長期在海上共同生活,可能存在利害關系,容易串供或隱瞞事實,影響證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兩名律師都對所謂的“公海犯罪無人管”一說作出了辟謠。
付建解釋,《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guī)定,船舶航行應僅懸掛一國的旗幟,在公海上應受該國的專屬管轄。根據屬人管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中國船舶內的犯罪,由該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國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登陸地、入境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以外的海域犯罪,由其登陸地、入境地、離境前居住地或者現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害人是中國公民的,也可以由被害人離境前居住地或者現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趙良善補充,對于某些特定嚴重犯罪,如海盜行為、販毒等罪行,因其嚴重危害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被視為國際罪行,各國享有普遍管轄權。
紅星新聞記者 陳馨懿
編輯郭宇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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