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暉
6月23日,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3+N”工作機制首次聯席會議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軍出席并講話。
就在去年2月,在中央政法委領導下,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會同8家中央部委,構建了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3+N”工作機制。
參加首次聯席會議的有來自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等機制成員單位代表。
什么是行政爭議?
現實社會中,政府的行政行為關系著千家萬戶的福祉,關系到每個人生活、生產中的諸多切身利益。行政爭議,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與行政相對人及利害關系人之間產生的爭議。
行政爭議的內容往往較為多元和復雜。比如有的爭議和背后的原因由來已久,產生了多起民事、行政訴訟;有的當事人雖然提起的是行政訴訟,但真正的目的是要解決民事糾紛等。
解決行政爭議、化解官民矛盾的重要力量,就是司法機關。
近年來,行政爭議呈現出成因復雜化、類型多樣化及群體性糾紛高發等特征,導致人民法院解紛負擔加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爭議進入訴訟程序后,行政案件上訴率、申訴率等較高,程序空轉、案結事不了等現象時有發生,影響爭議的實質化解效果和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我國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成為“訴訟大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研究建立健全行政糾紛解決體系,推動構建行政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機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
換句話說,在行政糾紛解決體系中,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應當挺在前面,行政訴訟則是“最后一道防線”。
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是指通過不同手段使行政爭議得到徹底、有效、妥善解決,這是一項系統工作,需要司法機關、相關政府部門的有效配合。
在上述背景下,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3+N”工作機制建立,打通了行政爭議解決全過程鏈條。
2024年5月,“3+N”成員單位共同召開首次聯席會議籌備會議。同年9月,首屆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3+N”工作機制研討班在國家法官學院順利舉辦。
成員單位針對相關領域類案多發問題開展分析會商、研提對策措施,構建全鏈條爭議預防和解決機制,并于2024年12月底,就社會保障、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不動產登記、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投訴舉報等領域共同出臺了五份座談會紀要。
今年的最高法報告在回顧2024年工作時提到,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行政爭議預防化解“3+N”機制,天津、吉林、黑龍江、浙江、山東、河南、廣西、海南、云南、西藏、甘肅等地法院與行政機關常態會商,通報重點領域執法司法情況,發布典型案例,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機制成立后,效果明顯。全國法院新收一審行政案件量、行政案件上訴率和申請再審率均明顯下降,調解率明顯上升。
如今,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3+N”工作機制首次聯席會議召開。
在這次會議上,張軍說,應當“匯聚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合力,推動行政執法司法工作高質量發展”。
他還提到,要通過示范庭審、聯合發布會議紀要、共同遴選發布典型案例和案例庫入庫案例等方式,攜手有關單位提升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從源頭上促使相關行政爭議不發生、少發生。
最高檢檢委會專職委員史衛忠說,全國檢察機關要扎實推動進入檢察環節行政爭議法治化實質性化解。同時,加強與機制其他成員單位的協同共治,切實抓好機制的深化落實。
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胡衛列說,要吸納更多重點領域執法部門加入;既要動真碰硬加大對重大違法不當行為個案糾治力度,也要由點及面,把“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推動形成一批管長遠、見長效的制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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