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高速交警一大隊通報
2025年6月典型案例
案例情況通報一
2025年6月3日10時02分許,陳某駕駛牌號為渝B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車行至蘭海高速公路1132公里0米時,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陳某呼出氣體酒精含量結果為72mg/100ml。民警對陳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予以扣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情況通報二
2025年6月7日21時15分許,任某駕駛牌號為貴C牌照的小型轎車行至蘭海高速公路1225公里0米時,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任某呼出氣體酒精含量結果為46mg/100ml。民警對任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予以扣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飲酒駕駛的危害
(一)觸覺、操作能力下降。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 障礙,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飲酒后駕車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因此,無法正確控制距離、速度,致使駕駛人在行車過程中上動作失調,手腳靈敏性降低, 不能及時準確處置危險情況,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判斷、識別能力下降。駕駛人飲酒后尚能駕車情況下,反應有兩個不一樣,一是駕駛人 會出現遠視,視近為遠。二是視物的立體感上發生誤差,視大為小。在避讓運動中的人、車 時,易造成控制不住車速及方向而發生事故。所以,許多酒后駕車者發生撞電桿或與前方車 追尾相撞,就是這個原因。
(三)視覺、反應能力下降。駕駛人飲酒后,容易產生視覺錯誤,行駛中易撞擊靜止的樹木、 電線桿,或停放的車輛,而致人、車損傷,甚至車毀人亡。駕駛人在行車中,大多數信息 都是靠視覺獲得的,而駕駛人飲酒后,視線模糊,尤其是對色彩感覺功能降低,直接影響了 駕駛人對有顏色的信息選擇反應中識別功能,使識別過程的時間延長,失誤增多,對駕駛人 反應的及時性、準確性產生不利的影響。
(四)極易引發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飲酒后,駕駛人的神經處于極度亢奮狀態,導致盲目自 信,從而容易引發超速行駛、亂闖、亂超、強超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同時,飲酒后易困 倦,從而容易導致疲勞駕駛,嚴重影響交通安全。“酒后壯膽”,人在飲酒后,自控能力減 弱,也容易引發其它違法行為。
遵義高速交警一大隊提示
請廣大駕駛人一定牢記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這條底線
不要心存僥幸
不要以身試法
來源:遵義高速交警一大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