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之一,浙江紹興歷史悠久、名士薈萃,豐富的名人歷史和厚重的文化資源已成為當地文旅發展的“金名片”。如何更好地保護、利用和發展這些寶貴資源,并將其轉化為高質量發展的新優勢新動能?
紹興著力通過立法回應現實需求。近日,紹興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了《紹興市名人文化資源條例(草案)》,標志著紹興關于名人文化立法一事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這是全國首部就地域內全范疇名人文化資源進行立法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對于促進名人文化資源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具有示范意義。
紹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閭小鋒介紹,在“二十四史”及其他史籍中立傳的紹興人多達367位,自隋唐至清末的紹興籍進士2238名;近代還涌現出了以魯迅、蔡元培、秋瑾等為代表的一大批仁人志士。此外,截至2025年3月,紹興籍兩院院士總數達83人,列全國第五。
正因“家底”豐厚,紹興各地各部門在保護利用名人文化資源方面做出了不少有益探索,特別是在保護與發展名人故居、推進名人研究和宣傳、開發名人旅游資源以及數字賦能等方面積累了大量實踐經驗。“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可以對這些做法進行固化推廣、拓展升級,從而讓這部法規更加凸顯紹興地方特色。”閭小鋒說。
紹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嚴照良表示,名人文化既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更是凸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高光時刻和最美記憶的具體承載,具有巨大的文化感召力和吸引力,是不可多得的歷史文化資源、思想學術資源和社會教育資源。
嚴照良認為,本次立法的關鍵工作是在此法規內對于“名人”做出明確且邏輯自洽的定義,以利其后條文的設定。至于文化資源,是特定區域內人類過去的生活中產生、使用、經過歷史汰洗留存到現在,并且應該被傳諸未來的一種共同財產。
另一方面,紹興也借助立法機會,探索構建立體完善的制度體系。如確定屬地人民政府作為本行政區域名人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的責任主體,統籌宣傳、黨史研究、檔案、文旅、自然資源與規劃、住房與城鄉建設、教育等部門和機構職能;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強化專業支撐,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專業護航”的多元保護新格局。
據悉,目前草案仍處在公開征求意見階段,紹興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立法將助力紹興構建“保護有法、利用有序、傳承有道”的名人文化生態體系,為浙江乃至全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提供示范經驗。(記者 黃筱)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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