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那起 “天價救護車” 事件大家都聽說了吧?簡直太讓人震驚,也引發了無數爭議。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4月4日20時26分,患兒唐某某因重病被緊急送入江西省兒童醫院心臟重癥監護室。經過幾天的全力救治,到了4月8日19時20分左右,醫院表示已盡力,但當地醫療條件有限,建議家屬連夜將孩子轉至上海的醫院進行治療 ,以獲得更大的生存希望。
由于江西省兒童醫院沒有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無法滿足此次轉運需求。在患兒家屬的主動請求下,診治醫生幫忙聯系了南昌贛醫醫院的救護車。救護車司機與家屬溝通后,雙方約定轉運費為2.8萬元,支付方式為上車前先付1.4萬元,到達上海后再付1.4萬元。為保障轉運途中患兒的生命安全,江西省兒童醫院還派出兩名醫護人員隨車護送,并攜帶使用了ECMO(體外膜肺氧合)等至關重要的搶救設備和藥品。
患兒家屬在6月中旬提出投訴,江西省衛健委6月18日晚官網發布通報,認定涉事的南昌贛醫醫院存在 “收費不合理” 等問題,已責令其退回不合理費用,并暫停其醫療轉運服務。
在很多網友看來,醫院和救護車在患兒生命垂危之際,提供了關鍵的轉運和救治服務,是孩子得以轉危為安的重要保障。當時情況緊急,家屬也事先同意了2.8萬元的轉運價格,如今孩子成功獲救,家屬卻回過頭來投訴收費問題,這種行為讓他們難以接受。
有網友指出,救護車上配備了ECMO等昂貴設備,并且有專業醫護人員隨車,這些都增加了轉運成本,2.8萬元的收費并非毫無道理。
可能有人會說,ECMO 的錢應該給兒童醫院,不應該算在救護車費用里。但大家要知道,按照規定,ECMO 是不能外借的,兒童醫院是為了搶救孩子的生命,才突破程序限制,把設備借給救護車使用,這已經是非常人性化的操作了。
近日有多位網友向江西省兒童醫院贈送了錦旗,以示支持。(《新民周刊》6月24日報道)
這件事剛剛曝出時,幾乎是一邊倒的討伐涉事醫院伙同民營醫院多收費、亂收費的聲音。而當江西省衛健委的通報發出后,多家媒體,包括央媒還發出評論,正義凜然地發出一連串質問。
這些質問就很有意思。比如某家媒體的評論質問“關鍵時刻堂堂三甲醫院卻無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是何原因?”
這要么是脫離實際、一線太久,要么就是裝糊涂。堂堂三甲醫院,說起來很牛,但沒有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不就是經費支持不足嗎?如果經費充足,??顚S?,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哪怕閑置,也不列入醫院自收自支的范圍,而是財政兜底,還會不配置嗎?
很多地方的公立醫院,哪怕是三甲醫院,近年來經營不景氣的現象越發突出。疫情防控三年期間,實際上醫院和醫護人員都承擔了大量無償或者說極低收入、公益性的勞務項目。而醫保改革按照病種分類限定治療支出,甚至倒逼醫生必須要學會算賬,否則就要導致醫院和醫護人員自掏腰包補齊費用缺口。
而最近十多年越來越突出的人口流動和聚集態勢,使得北上廣深以及10多個新一線城市以外的其他廣大城市的醫院,包括三甲醫院,經營壓力陡增。盡管很多地方看上去人口基數依舊龐大,但是青年人口的大量流失,使得存量人口的老齡化率實際上更高。
在按照病種分類限定治療支出,包括醫保報銷部分和患者自費部分的政策深入推行后,這些地方的醫院承接著更多支出能力有限,醫保保障能力有限的中老年患者,面對病情復雜化但支出目標受限的情況,賬目情況更加緊張。這也是為什么近兩年來不斷有公立醫院甚至大規模裁減人員,或者降低現有人員薪酬,乃至關門歇業的消息曝出。
對于事件涉及的江西省兒童醫院而言,情況可能比所在地的綜合醫院、中西醫醫院要好些,因為承接的患者是兒童,居民通常為了孩子更愿意花錢哪怕欠下債務。
但是這家醫院沒能配備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其實也不難解釋,一來這種專用救護車配置的成本高昂,而跨省轉運需要不多,如果非要配置,又要醫院自行籌資以及負責運轉,將是難以承擔的經營成本。
二來實際上多年來,包括主管部門在內,也鼓勵醫院通過社會化手段來解決設備、設施的不足,而非大而全小而全地配齊所有利用效率很低的設備、設施。民營醫院生意不佳,另辟蹊徑專門經營醫療轉運,也是維持生計的方式。而江西省兒童醫院與之合作,本身并不是什么問題。
咱們來算筆賬,這 2.8萬的費用到底貴不貴。救護車兩名司機連夜開車跑800公里,一個來回就是1600公里,這中間得有多辛苦,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車上還有兩名專業醫護人員,時刻關注孩子病情,隨時準備救治。再加上ECMO設備,這設備可不一般。我專門去查了下數據,一臺 ECMO主機價格大概在100 萬- 300萬不等,而且使用當天,管路耗材費就得5萬- 6萬元左右,機器運行監測每小時約200元,再加上其他相關費用,一天下來就得1萬- 2 萬元。就這一趟轉運,使用了ECMO,還跑了這么遠的路,算下來2萬8真不算貴。
但問題是,事出緊急,江西省兒童醫院自己沒有跨省轉運的救護車,也不可能從千里之外調集上海的救護車,只能就近調集。非本院車輛,自家醫護人員連帶設備千里護送,這些都意味著極高風險。
這種情況下,是不是還要那么機械地執行類似于上海的價格?如果民營醫院認為依照上海收費標準1萬多元太低,還要與江西省兒童醫院方面分成(醫護以及設備)分成,就很可能拒絕為之。
現在唐某這一舉報,帶來了很嚴重的后果。一方面,相關醫護人員可能會受到嚴肅處理,他們本來是好心幫忙,冒著風險去救孩子,結果卻可能因為這事而影響自己的前途。以后誰還敢賭家屬的良心,幫忙聯系救護車呢?另一方面,能跨省轉運的民營醫院都不敢再接類似單子了。因為帶了 ECMO 收費肯定低不了,很容易和家屬產生糾紛。就像這次事件發生后,我了解到好多民營救護車公司都表示,以后涉及 ECMO 轉運的活兒,他們都不敢接了。這對以后有類似轉運需求的患者來說,可不是個好消息,他們可能會因為找不到合適的救護車,而耽誤救治時間,說白了唐某的行為間接堵死了其他病人遇到這種情況活命的路!
事已至此,現在最重要的是盡快補齊相關制度和管理規定,避免此事在江西以及周邊地區形成寒蟬效應,也就是本可依照慣例與公辦醫院合作跨省轉運的民辦醫院、救護車公司,開始拒絕接單。
大家心里還是有桿秤的,知道誰對誰錯。這次事件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在面對生命救援的時候,我們不能只看錢,更要講良心。同時,相關部門也應該完善監管制度,規范救護車收費標準,讓收費透明化,這樣才能避免類似的爭議再次發生。至于唐某,自己種的因,那必定是會有自己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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