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雪隨節目組在山西應縣木塔錄制綜藝節目,但有游客發現,韓雪身邊的工作人員使用多盞大型燈光設備進行“補光”,諷刺的是,燈光設備的旁邊就立著一個寫有“禁止強光與閃光燈拍攝”的警示牌,這樣的情況,讓很多人無法接受,總不能說藝人就能比普通人特殊,于是事情越鬧越大,很快身為官方的應縣木塔管護中心和文旅部門便緊急進行回應。
回應的第一條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因為壓根就沒有提到文物的情況,而是先替韓雪解釋,強調此次拍攝是“節目組行為”,并非是韓雪的個人決定,也就是說,無論此次事件是否都能擺平,韓雪都“無責”,這才是官方此次回應的“重點”,隨后才開始了所謂正式的解釋,該說不說,這可真的是讓人大開眼界,這到底是是在害怕什么啊,就挺莫名其妙的。
官方表示此次韓雪節目組已經提前報備并獲批準,重點來了,燈光的問題,說是節目組用的補光燈不算是強光,而是所謂的“暖光燈”,隨后又心虛的表示,即便用的是暖光燈,但也搭配了罩布,而且還表示景區的工作人員全程監督,直言這樣的燈光符合文物保護要求,不會對文物造成影響,最后還莫名其妙的說了一句,韓雪團隊僅在一層拍攝,未進入禁入區域。
顯然,這樣的回應無法讓人滿意,如果暖光燈可以用的話,為什么不告訴游客?要知道這里面是黑漆漆的,去過的人應該都非常清楚,如果大家知道能用暖光燈的話,肯定會提前做好準備,帶好設備,這樣就能有更好的體驗,不相信文旅沒有這樣的思考,如今是網絡時代,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在這樣的事情上撒謊,那只能說自欺欺人,話雖然很難聽,但卻是事實。
據悉,官方并未公開燈光的具體參數,比如流明值,波長范圍,以及安全評估報告,所謂的符合要求,居然僅僅是“口頭承諾”,這能對嗎?這難道就是所謂的“報備即合規”嗎?這完全就是暴露了文物拍攝規范的模糊性,需要建立全國性的標準,比如設備白名單,檢測流程,而不是說口頭承諾,這完全就成了“說你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行也不行”了。
現在網友要求官方公布燈光光譜,照射時長,以及溫控數據,以科學的證據消除疑慮,而不是一句口頭上的符合要求,請問這個要求是什么呢?標準在哪里呢?這樣的處理如何可以讓人服氣啊,這真不怪廣大網友生氣,畢竟誰都不希望自己被區別對待,尤其此次事件還是發生在警示牌前,怎么說呢,這處理不好,那可就是反向宣傳了。
公眾人物參與文保相關活動時,應主動確認合規性,避免“特權”爭議,此次事件的本質是文物保護絕對性原則和影視綜藝創作需求的沖突,景區雖然通過程序合規性回應平息了部分爭議,但未能徹底化解公眾對技術細節的疑慮,未來需以透明數據佐證安全性,至于韓雪,作為參與者雖無直接責任,但此次事件還是對其公眾形象構成了一定的沖擊,吸取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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