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6月25日晚進行的中超聯賽第15輪,申花3-0完勝津門虎。這場比賽,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以及賽后發布會上于指導的長篇發言,引發了坊間的廣泛關注和熱議。但事實上,比賽的幾次爭議判罰,給人的印象同樣深刻、甚至爭議更大。有報道稱,申花已經在規定時間內向中足聯提出了申訴。
引發爭議的判罰主要有6次(也有球迷認為或者不止),包括第13分鐘申花主罰角球,路易斯禁區內被鎖喉拉倒,當值裁判沒有任何表示;第18分鐘,特謝拉在前場中線附近準備接隊友的傳球,被郭皓故意肘擊倒地、連打兩個翻滾,沒有出牌;第37分鐘,馬納法右路突破殺入禁區,與楊梓豪有身體接觸后倒地,VAR介入后裁判示意沒有點球;
第47分鐘,郭皓以危險動作飛踹李可被黃牌警告;第48分鐘,陳晉一邊路傳中,包抄搶點的路易斯再次被抱摔倒地,裁判依然沒有判罰;第64分鐘,申花主罰角球,禁區內防守方至少放倒兩名進攻球員,裁判還是沒有表示。
這6次判罰,全都是對申花不利。如果說,路易斯的兩次禁區內倒地,包括第64分鐘時多名申花球員倒地,屬于角球攻防時,防守方有意或者無意的動作稍稍大一些,多少還情有可原;而馬納法的倒地,反復觀看慢鏡頭,似乎是他先做出自我保護的動作、身體主動倒向楊梓豪、復被后者手腳并用放倒,不判點球好像也沒有太大的爭議。
但郭皓對特謝拉的犯規,完全夠得上一張黃牌。視頻回放非常清晰地顯示,當時特謝拉正準備接隊友傳球(皮球彈地已經到了他跟前)。郭皓從他的左側后方趕來,速度并不快。但當身體即將與特謝拉接觸的一瞬間,郭皓突然雙手收縮、然后非常兇狠地故意肘擊特謝拉的背部。由于后者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皮球,對防守方沒有任何防備,郭皓這一肘擊,完全屬于過分使用力量的犯規。
事實上,他只要卡住身位,完全沒有必要從特謝拉的身后實施肘擊行為,因為他根本碰不到皮球,他的動作完全就是沖人不沖球,應該是一次吃牌的犯規。
而正因為裁判的無視,郭皓似乎更有恃無恐、動作更大,20多分鐘后飛踹李可終領到黃牌。事實上,慢鏡頭顯示,那根本就不是踢球的動作,而更像是街頭斗毆的“佛山無影腳”:李可先起跳、并且已經伸出右腳準備踢球,郭皓從遠端高速趕來、飛身且伸直右腿直踹向李可的右肋部位。只是在踹到后者的一剎那有一個收腿的動作,但也非常明顯踹到對方的右大腿,并致其整個人被踹得躬著身子連退幾步之后摔坐在地。
郭皓這種非常危險的動作,完全是置對方球員的身體健康于不顧。如果不是瞬間收腿,李可極有可能受到非常嚴重的傷害。個人覺得,給一張黃牌太輕了。哪怕逃過了紅牌,根據中足聯紀律與道德準則,郭皓也完全有可能被追加處罰。而哪怕只是給黃牌,如果對特謝拉那次犯規領到黃牌,郭皓就兩黃變一紅被罰出場。
這幾次判罰,球迷的評論非常火爆,認為申花吃了大虧。拋開這個不說,球迷對中超賽場上的一次爭議判罰也有諸多不滿。現在的情況就是,每輪聯賽之后,根據申訴或者雖沒有申訴、但可能影響比較大的判罰,中足聯都會組織一次裁判評議,然后發布一份評議報告,就了事。
當然,可能也有個別裁判受到停賽吹幾場的內部處理,但有些俱樂部感覺到“意猶未盡”。特別是經常吃虧的俱樂部,感覺“被針對”。而申訴之后,除了那份報告,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吃的虧、受的委屈、丟的分、受傷(甚至因此缺席若干場比賽)的球員等等的損失無法得到補償。
我的意思是說,聯賽的管理,不應該只是局限于發布裁判評議報告,或者讓某個裁判停賽幾場,而是有必要定期召開裁判工作會議,就某些反映比較集中、錯漏判比較嚴重的典型進行嚴肅批評、甚至提出警告。至于,類似程序員當年那樣,敢當面、公開說出裁判隊伍中存在山頭、人情、小圈子之類的重磅剖析。
否則,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循環往復只是“申訴-評議-評議報告”這么一個簡單流程,我不認為能夠管好裁判隊伍。而這項工作做不好,聯賽的水平就不可能會有質的提升。
(今日獨稿,未經許可禁止以非本人名字轉載!圖片全來自今日免費圖片庫,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謝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