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
一批新政新規正式實施
還有20余項醫療器械行業標準有變化
一起來看看
新政新規
7月1日起,藥品銷售需掃追溯碼
方可進行醫保結算
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藥品追溯碼在醫療保障和工傷保險領域采集應用的通知》。根據《通知》,原則上,2025年7月1日起,銷售環節按要求掃碼后方可進行醫保基金結算,對此前已采購的無追溯碼藥品,列入“無碼庫”管理,暫可進行醫保結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醫藥機構都要實現藥品追溯碼全量采集上傳。
7月1日起,《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指定
境內責任人管理暫行規定》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加強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管理,國家藥監局制定了《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指定境內責任人管理暫行規定》,現予發布,自2025年7月1日起實施。
7月1日起,《藥品生產許可證》統一以
電子證照二維碼形式管理
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藥品生產許可證》發放有關事項的公告,通過數字化手段優化藥品生產許可證業務流程。按照公告,2025年7月1日以后發放的《藥品生產許可證》(含《放射性藥品生產許可證》)應以電子證照二維碼形式管理正本、副本的紙質版和電子證照應分別標注二維碼。自2026年1月1日起,掃描二維碼應準確顯示正本和副本信息,并確保二維碼展示信息及時動態更新。
7月1日起,5項化妝品成分檢驗方法有更新
國家藥監局起草的《化妝品中壬二酸及其鹽類的檢驗方法》等5項檢驗方法,經國家藥監局化妝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會議審查通過,并予以發布。
7月20日起,2種物質列入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將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為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公告》,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經國務院批準,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2種物質列入《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
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7月1日起,2項現行標準廢止
為進一步優化醫療器械標準體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廢止YY/T 0186—1994《醫用中心吸引系統通用技術條件》等2項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7月,20余項新制定或修訂
醫療器械行業標準生效
為進一步優化醫療器械標準體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廢止YY 0605.12—2016《外科植入物 金屬材料 第12部分:鍛造鈷-鉻-鉬合金》等2項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來源:四川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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