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這部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首次將無人機“黑飛”行為明確列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并給予處罰。
這一修訂標志著我國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管理進入全新階段,為公共安全筑起一道堅實的“法律防火墻”。
無人機違規飛行正式入刑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針對治安管理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將一系列新型危害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范圍,其中就包括“違規飛行‘無人機’”的行為。
根據修訂后的法律,這類行為被明確列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并納入處罰范圍,與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高空拋物、違規升放攜帶明火的升空物體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并列。
此次修法填補了長期以來對無人機“黑飛”行為缺乏明確處罰依據的法律空白,為公安機關執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從此,在禁飛區放飛無人機不再只是“違規”,而是可能面臨治安處罰甚至刑事追究的違法行為。
無人機管理法規體系日趨完善
本次《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并非孤立行動,而是我國無人機管理法規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早在今年2月,《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就明確要求“民用機場具備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防范和處置能力”,依法配備必要的探測、反制設施。
飛行規范: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1.飛行前的必備手續
在適飛空域內飛行,無人機所有者需要完成兩個基本步驟:
實名登記
報送識別信息(微型無人機除外)
2.而在管制空域內飛行,則需完成六個步驟:
實名注冊登記
報送識別信息
投保責任保險
取得操控員執照
飛行活動申請
起飛確認
3.空域管理規定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
微型無人機適飛空域在真高50米以下
輕型、小型無人機適飛空域在真高120米以下
在這些范圍內無需提交飛行活動申請。但在管制空域內飛行,仍需提前一日12時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提出飛行活動申請。
4.實名登記要求
自2024年1月1日起,《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明確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飛行安全:給無人機愛好者的建議
確認無人機類型:了解自己的無人機屬于微型、輕型、小型、中型還是大型類別,不同類別對應不同的管理要求
完成實名登記:通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https://uom.caac.gov.cn)進行實名登記
查詢飛行空域:起飛前通過當地無人機管理服務平臺查詢管制空域范圍
遵守飛行高度:微型無人機不超過50米,輕型、小型不超過120米(適飛空域內)
特殊區域禁飛:機場及周邊區域、軍事禁區、重要革命紀念地等區域設為管制空域,禁止未經批準飛行
避免危險操作:受到酒精類飲料、麻醉劑等影響時,不得操控無人機3
購買責任保險:特別是在管制空域飛行時,必須投保責任保險
(來源:央視網、人民網、無人機技術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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