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以法之名》更新過半,整部劇的氛圍突然之間灰暗起來。
自從洪亮和鄭欣萍他們的指導小組解散之后,鄭欣萍回原單位了,洪亮也張羅著辭職了。
律師張文菁蒙受不白之冤,工作找不到,東平不敢回,整個人都陷入無盡的迷茫。
喬振興妻子周梅這邊,那就更慘了。
自己的女兒在學校被人欺負,自己一個十幾年的優秀教師卻要被學校辭退。導致女兒沒學可以上,自己也丟了工作。
犯罪分子這邊,歌舞升平,慶祝生日。
蘭景茗給李人駿慶祝生日,順便拉關系。一桌人,推杯換盞,互相吹捧,極盡諂媚之嘴臉,謝鴻飛明明犯了那么大的錯,一杯酒就過去了。
陳勝龍那就更不用說了,拿走了萬海的貨運站和KTV,現在又盯上了人家的礦產。
而其背后的大佬禹天成也終于現身,他其實早早就制定了搞垮萬海的計劃。他才是背后一切的推波助瀾者,天龍集團,真正的老大哥,掌控者。
整個劇集的氛圍,就是黑云壓城,悶熱潮濕黑暗,讓人幾乎喘不過氣來。
不過,正當觀眾的心情一片沉悶的時候,洪亮在辭職的邊緣,終于徹底覺醒了。眼看好友喬振興的死就要石沉大海,他再也忍不了,決定為喬振興翻案。
于是乎,洪亮只身一人再回東平,找來了喬振興死前半年的通話記錄,以及行為軌跡。決定在辭職之前,為好朋友討回這個公道,證明喬振興的清白。
而要搞清楚喬振興的死因,找到兇手,首先要搞清楚兇手的作案動機,以及手上的證據。
搞清楚兇手犯案動機,是為了搞清楚到底是誰在加害喬振興。
而利用好手上的證據,則是為了更快地找到兇手。
1:動機,案中案
殺害喬振興的兇手是誰,動機又是啥?
我知道這里大家肯定會說,兇手不是陳勝龍一伙人嗎?不是那個熊哥嗎?動機劇中不也是早早告訴你了嗎?是因為喬振興在調查萬海案,他們要殺人滅口吧。
的確,一開始我也是這么認為,但是《以法之名》最新的劇情一出來,放出的劇情立馬改變了我的想法。原來,喬振興之死,另有隱情。
洪亮拿到喬振興死前半年的詳細通信記錄之后,就開啟了細致的調查和分析。
而不查不要緊,一查就查到了關鍵所在。原來,喬振興遇害,不僅與萬海案有關聯,還與13年前,一樁陳年舊案有關,這個案件就是“一三一”案,一個槍擊案!
2:一三一案和萬海案的關聯
畫面中,洪亮已經來到了東平,并且見到了秦鋒。他當即就質問秦鋒有沒有向他隱瞞什么。
一開始,秦鋒還支支吾吾,說不明白洪亮在說什么。而讓洪亮說出秦鋒自己隱藏了事情,并且還去醫院找過楊正之后,秦鋒的眼神立馬開始游離起來,他果然隱瞞了內情。
而秦鋒隱瞞的內情,就是關于一三一案的情況。而他也知道喬振興生前在調查一三一案!
一三一案是十三年前的一起舊案。
案件的兇手,一共兩個人,一個是王大有,一個是孫一虎最后警方認定的是孫一虎!
但是,經過后來的調查之后,他們發現,警方認定的兇手,跟被害人描述的不一樣。根據被害人描述,開槍的是一個高個子的人,而孫一虎的身高卻并不高!
當年,這起案件的主辦人就是喬振興的好朋友馬重陽,正是因為這起案件,他離開了公安系統當了獄警。而由此,喬振興的案有了新發現,出現了案中案。
如果,喬振興當時也調查了一三一案的話,那他的死因就不一定是因為萬海案了。
很有可能是,兩個案件同時作用的結果。
3:兇手是誰?
根據洪亮的分析!
最有可能的情況是,喬振興在調查一三一案的時候,發現了真相,進而被人滅口。
當然,更大的可能是,喬振興在調查萬海案的時候,發現了一個信息,而這條信息,恰好就是破解一三一案的關鍵證據。
而正是因為這條信息,觸怒了兇手,進而對喬振興滅口。
如果大家仔細看劇的話,肯定對一個畫面有印象。
那就是,他在臨死前跟馬重陽一起釣魚的時候,他回憶當天的辦案情況。在調查萬海案的時候,好像是碰到了一個人。一想起這個人,他立馬就離開了,而就此當天就殞命了。
我個人推斷,喬振興當時在調查萬海案的時候,肯定是見到了一三一案的涉案人。
那么,喬振興到底見到了誰呢?就是一三一案的真兇王大有。
原本,這個王大有已經死了,但是喬振興卻又見到了真人,那肯定有貓膩。
而這個王大有,很有可能也是萬海案中的某個關鍵人物,說不定就是跟陳勝龍有密切關系的人。而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他這才在調查途中,被這個王大有給殺害了。
怎么說,喬振興也是一個檢察官,他們敢這么干,那肯定是某些證據蓋不住了。
畢竟,在萬海案中,喬振興已經被調離,難以再形成威脅。
僅僅因為萬海案,就干掉喬振興,怎么說,都有點過。
但是,如果是因為一三一案的話,那就不一定了。
因為,如果查明一三一案,跟陳勝龍有關系,那就是動了根本,那才是殺機所在。
那么,這個王大有是誰?
最新的劇情畫面,給了我們答案。這個王大有不是別人,就是熊哥。
4:一三一案真相,喬振興被害真相
當時,熊哥作為一三一案的從犯,被判刑入獄17年,后來在服刑期間,確診肝癌,然后保外就醫,一年之后去世了。
十三年前,王大有和孫一虎搭檔,兩個人開槍殺人。根據被害人提供的線索,開槍的是一個大高個,而這個人就是王大有。
當時,原本馬重陽跟秦鋒清清楚楚聽被害人說,兇手是個大高個,也就是王大有。但是,最終上面給的信息,卻是孫一虎。最終孫一虎被判死刑,王大有被判入獄17年。
但是,主辦這個案件的檢察官,就是喬振興、洪亮,還有李人駿。而當時,蘭景茗是檢察院院長,謝鴻飛是三個人的師父。
主辦的民警是隊長孫飛,分局局長是許言午。
顯然,這是有人從中做了手腳,因為這個案件,他也離開了警察隊伍。
隨后,王大有改名換姓,成了熊哥。
因為馬重陽經常跟喬振興一起釣魚,所以對這個案子也非常了解。而在調查萬海案的時候,正好就遇到了熊哥,他頓時就覺得這個人跟某個人很像。
而他腦海中的這個人,就是當年開槍的大高個王大有,也就是現在的熊哥。
于是,他就順著線索去調查,結果就被陳勝龍和熊哥給發現了,這才遭遇了對方的報復。
以上,就是我的分析。
那么,大家猜到兇手是熊哥了嗎?對于《以法之名》,你有什么想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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